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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专用车有限公司因生产安全事故被罚65万
发布时间:2026-04-10

  近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专用车有限公司因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被济南市章丘区应急管理局处罚。

  “(鲁济章)应急罚〔2026〕SG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专用车有限公司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章丘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40号第B档,对该公司处以罚款650000元。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专用车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9月,注册资本20000万元,曾用名为济南市园林机械厂,大股东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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