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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处罚】因流贷“三查”不到位,交通银行太仓分行被罚款35万元、时任副行长遭警告并罚款7万元
发布时间:2026-01-19

  近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官网发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因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交通银行太仓分行被苏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高晓静(时任交通银行太仓分行副行长)被苏州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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