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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2025年第24期)
发布时间:2026-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26年元旦食品“你点我检”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对咸宁市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农贸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小摊贩、小作坊等区域销售的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饼干、罐头、酒类共5大类48批次食品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将抽检信息公示如下:

  本次抽检共抽取粮食加工品20批次、肉制品3批次、饼干4批次、罐头4批次、酒类17批次,不合格0批次。主要对污染物铅、镉、砷、亚硝酸盐,添加剂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甜蜜素、合成着色剂、三氯蔗糖、二氧化硫残留量,微生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商业无菌等项目进行检测。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02512.docx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2025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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