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 文章详细
农业银行昌邑市支行被罚35万:贷款管理不到位
发布时间:2026-01-07

  1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同时,陈兴华(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警告;陈晓强(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个贷中心负责人)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 潍金罚决字〔2025〕61号 贷款管理不到位 罚款3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
2 陈兴华(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 潍金罚决字〔2025〕62号 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
3 陈晓强(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个贷中心负责人) 潍金罚决字〔2025〕63号 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
上一篇:
全球AI新品京东首发 京东以超级供应链打造CES新品“入华第一站”
下一篇:
恒丰银行淄博分行被罚30万元: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