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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理私售“基金”引发群诉——重庆农商银行涉多项违法接三年来最大罚单,3人遭终身禁业顶格处罚
发布时间:2026-01-06

  公开资料显示,舒某,1972年出生,1997年毕业于重庆市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舒某1992年进入建设银行工作,曾任该行重庆北碚支行营业部会计、会计主管、营业部经理等职务。舒某2005年跳槽光大银行,历任该行重庆分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副行长(主持工作)职务。舒某2008年加入重庆农商银行,历任该行营业部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授信审批部总经理等要职。

  经重庆市纪委监委调查,舒某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违规接受宴请;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放贷审核把关不力;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中饱私囊,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将金融资源作为“自留地”,挪用公款,数额巨大;靠金融吃金融,将金融审批权作为敛财工具,为他人在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员工行为管理存漏洞

  据了解,重庆农商银行除上述舒某、封某伟被罚终身禁业外,该行近期还有一名员工受到了同样的处罚。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2025年12月15日,永川金融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重庆农商银行荣昌支行双河分理处时任信贷客户经理张某被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顶格处罚。该支行也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款70万元。

  此前,重庆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业务经理刘某峰违规私售“基金”导致该行多名客户和员工被骗。原重庆银监局出具的《群众来信来访回复函》显示,“经调查,上述产品不是重庆农商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或代销的产品,而是刘某峰个人私自销售的产品。调查中发现重庆农商银行存在对员工行为管理、风险排查不到位的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布的案卷披露,刘某峰自2014年3月起在重庆农商银行的营业场所内推荐“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工程项目建设基金”。经重庆农商银行确认,该行内部员工包括总行部门负责人、支行副行长在内的51人购买了前述“基金”及其他类似“基金”产品。

  上述“基金”到期后,因投资款项无法收回,引发多起诉讼案件,投资人将重庆农商银行诉上法院索赔。法院审理认为,重庆农商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对该行职员利用特殊身份侵权应具有更高的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该行在员工行为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和瑕疵。

  “刘某峰利用职务便利,在重庆农商银行长期向他人推介类似的非正规‘基金’产品,该行为持续数年之久。其间,该行含总行部门负责人、支行副行长在内的多达51名内部职员参与了购买行为。重庆农商银行理应知晓上述行为的存在,但该行并未采取措施予以遏制,存在严重的监管失职。”法院审理认为,“重庆农商行对刘某峰上述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次要责任。”

  “一哥”地位受挑战

  综合来看,重庆农商银行的上市农商行“一哥”地位已岌岌可危。

  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重庆农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16.58亿元,同比增长0.67%;实现净利润109.25亿元,同比增长3.32%;实现归母净利润106.94亿元,同比增长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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