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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保险史㉛丨关浣非:连筹三家保险公司的经历
发布时间:2025-08-16

  

  文丨关浣非

  我是1978年考上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的,1982年大学毕业以后留校及在省委、省政府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在1984年底调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先后任职国内业务一处(城市业务处)副处长、长春市分公司副经理和国际业务处处长。

  1989年1月,我和毕业即分配到省公司、当时任国内业务二处(人身险处)副处长的大学同班同学万峰被总公司“外派”香港,万峰任中国人寿香港分公司助理总经理,我则先出任中国保险港澳管理处业务部副总经理,1991年夏又转任香港民安保险公司副总经理。

  1992年底,我离开民安,加入刚刚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本来以为从此就告别香港,深耕内地市场,没想到很快又要“回来”,更没想到后来会操盘筹建了三家保险公司。

  

  萧亦煌、马明哲在民安司庆上

  

  当时的太保是交通银行的全资附属公司,时任交行总经理戴相龙兼任太保董事长。

  1993年2月,太保在广东中山召开分公司总经理会议,会前,戴相龙专门找总公司高级顾问魏润泉(原人保总公司国外业务部总经理)和我作了一次交流,让我们谈谈商业保险应有的特征以及对太保发展的看法。上午作的交流,下午他已在讲话中把我俩的一些观点在另一个高度上阐述出来。

  

  太保香港开业后不久在公司办公室

  “中山会议”之后,公司决策层开始酝酿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的事,并且不约而同地想到了我,希望我能够为此发挥建设性作用。通过香港保险界的一些朋友,我了解到,香港监管当局对新设保险机构极为谨慎,因为区区700万人口的弹丸之地,却有保险公司300多家,已属过度竞争,比较而言,监管机构更加鼓励兼并收购而非新设机构。于是,我向太保总公司提出了收购的建议,并得到了认可。

  第一步是物色目标公司。我采取“普遍撒网,重点考察”的方法,考察的重点:

  一是体量合适,当时太保本身就是一个初创公司,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有限,不可能收购一家太大规模的公司;

  二是要考虑到能否留住原有的客户,香港曾经有过公司“易主”之后客户大量流失的先例。我通过朋友联络过不下十家目标公司,华资和外资都有,都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未能进一步商洽。

  最后还是通过人保在港机构的老同事、时任中国再保险公司副总经理吴俞霖,选定了万利保险公司(Mandarin Insurance Co., Ltd)作为洽购对象。

  经吴俞霖安排,我跟万利保险的控权人及股东代表Arthur Shek在中国再保险公司办公室见面,交谈中,我感觉到他已无心继续经营,比较关心交易能否得到内地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所需时间,我则表明了交行及太保高层的坚决意图。

  在与Arthur Shek见面之前,我已去香港公司注册署调阅过万利保险之前三年的财务数据,发现:公司虽然连年亏损,但负债结构比较简单,未做汽车保险及其他“长尾巴”责任险业务,相对比较简单。

  我向太保高层汇报了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及我对收购价格的想法,最后原则确定以净资产加一定牌照费的方式报价,公司给了我300万元港币的牌照费授权,这300万港元是我了解到的最低行情。

  在公司给了“政策”之后,我打电话联系Arthur Shek,与他谈股权转让条件。起初我希望他先开价,但他却说应该是买方出价,在电话中也不可能来来回回地讨价还价,于是我硬着头皮开出了净资产加250万港元牌照费的条件,没想到他一口应承,那一瞬间我知道报价高了,但已覆水难收。

  紧接着,交行和太保专门成立了以我为主的项目工作小组。当时总公司从上海聘请了律师、会计师,准备介入此后的财务调查及文件处理等事宜,但很快发现了问题:

  一是当时的出境审批手续非常复杂,费时费力;

  二是依照香港法律,所有文件都要用英文撰写,并且某些环节要求相关人员具备相应资格方可介入;

  三是内地的会计师并不熟悉香港的会计原则,更重要的是万利保险的几个股东都对内地会计师介入尽职调查有所抗拒,担心对账务判断会失去公允性。

  内地来的几位律师、会计师到港几天后也流露出畏难情绪。我赶紧向总部提出了在香港聘请律师和核数师的建议。

  此后,我选聘了富有保险收购经验的英资齐伯礼(Richards Butler)律师行和民安保险公司用过多年的李卓权会计师事务所。

  在内地律师、会计师来港时,我带他们拜访了香港保险业监理处,了解香港保险收购的审批程序和要求。香港政府机构对涉及内地问题十分谨慎,他们提出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必须获得内地相关机构批准。

  我还带他们去了万利保险的办公场所,这也是我第一次到访该公司。本来以为,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办公条件怎么着也不会太差,到现场一看却全都傻了眼:

  万利保险虽然占了一层楼,但是包括楼梯、电梯、洗手间在内,总面积不足100平方米,我们几个人进去之后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临街的窗户玻璃已经破碎,噪音和热风往里灌,工作台上摆着几部陈旧的打字机,各类文件全部为人工缮制。

  我都不能理解,香港员工如何能够接受如此糟糕的工作环境?后来又了解到,万利保险在此之前每年都要亏损一二百万港元,四个股东均已无心经营,所以急于脱手。

  

  收购首先碰到的是两个难题。

  第一个是时间问题。除了太保和交行内部需要走流程之外,最大的问题是对于保险监管机关(当时是中国人民银行)能否批准以及什么时候批准,完全心中无底。而万利保险的股东则希望能在做完尽职调查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收购,他们表示不可能无限期等下去,那样会贻误他们出售股权的机会。

  第二个是保证金问题。按照惯例,卖方提出,收购方要按拟出售公司资产的一定比例支付保证金,这一条必须写进收购协议中。而当时内地的外汇管理极为严格,在未获得监管机关批准之前,外汇管理局不可能允许太保向境外汇出外汇保证金。

  对此,太保和交行领导表示,可以先签协议,到时候再找汇款途径,活人不会让尿憋死。所以协议中对每一项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事项都作了时间规定,关于太保向万利保险支付保证金的规定是自签订协议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我本以为内地很快会解决外汇保证金汇出问题,但很快便得到消息说无法汇出,反而让我在香港想想办法,用上海话说,这不是“捣浆糊”吗?没办法,我去找了交行香港分行总经理方连奎请求帮忙。方连奎是个性情中人,对脾气的啥都可以讲,看不上眼的说句话都难。他和我平素还谈得来,见我张口了,就很痛快答应帮忙。

  起初他要求太保总公司发函说明情况,不知何故总公司一直未能发函。后来他又要求太保总公司打个电话确认,之后由我写了个借条,就由交行香港分行开出110多万港元的支票付往指定律师楼,由此也保证了李卓权会计师楼的几名员工能够如期进入万利保险开展审计工作。

  整个收购过程中,太保总公司参与人员并不固定,李祖德、徐敬惠、张俭等几位都先后到过香港介入某一段事宜,我则必须随来随往,好在我原来的护照尚在签证有效期内。

  为了应对各方面的英文文件往来,我还特别安排太保深圳分公司的陈宝树多次一同前往香港。陈宝树是温州人,毕业于北京外语学院英文专业,脑子灵活,听说在大学期间就倒腾方便面赚钱。

  记得有一次一份紧急文件需要总公司领导签字,来回传递时间来不及,他提出“仿签”,我赶紧打电话请示获得同意,才敢把文件签发出去。为免“后患”,此后又补发了一份正式文件。

  在与香港保监官员打交道的过程中,我深深地为他们的敬业及专业而折服。负责我们这个收购案的高级保险监察主任曾展云女士,对所有问题从无官腔,一是一,二是二,尽可能予以方便,对所有文件连一个含糊的字词都不会放过。她在律师起草的股权买卖协议中发现了很多用词不准及拼写错误之处,就连鬼佬律师都点头称是。

  按照香港保险业监理处的要求,公司要提供太保和交行过往三年的财务资料、万利保险被太保收购之后的三年业务发展计划及增资计划、未来董事会成员的更换安排等等,这一应事务基本由我来统筹。比如,对于未来三年业务发展计划,监管机构的要求是具体到每一客户,对赔付率预测不能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费用率、投资回报率等也基本上是同样的要求原则。

  为了完成这份发展计划,我曾三易其稿,最后让人觉得可行、可靠才敢提交。

  从收购一开始,我就担心中港两地监管机构的审批问题,怕什么来什么。

  这一边,李卓权会计师楼用三个月时间完成了对万利保险的财务审核调查,并就审核结果与万利保险的四位股东达成了一致,香港要进行的工作基本完成;

  那一边,1993年10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暂停收购境外企业和进一步加强境外投资管理的通知》(国发【1993】69号)。当时的背景是,受邓小平南巡谈话影响,内地掀起经济发展高潮,一些有背景的机构纷纷“出海”狂扫各类资产,为了防控风险,国务院发文急刹车。

  听到这个消息,我整个人像是掉进了冰窟窿。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和万利保险股东也在第一时间约我见面,要求我确认收购能否继续进行。我虚着胆子向他们解释:我们的收购工作是国务院文件发出之前开始的,所以应当能够获得批准,当然时间上可能会延长一点。

  转过年去,1994年3月,我从北京听到了可靠消息:太保收购万利保险股权事已获得批准,而且是国务院批的。

  后来,了解内情的人跟我说,当年2月,时任人行副行长戴相龙在陪同朱镕基副总理访日的飞机上,向朱镕基汇报了此事,并表明是他任交行总经理时启动的一件事,现在保证金已经支付,如果中途停止,不仅会有损失,而且会影响国家对外信誉。

  朱镕基听后,嘱咐同机的国务院副秘书长何椿霖:此事回北京后作特别处理。此后,交行紧急向人行上报说明申请文件,人行又向国务院呈报了支持有关收购及需要汇出外汇的专门报告,国务院邹家华、李岚清、朱镕基三位领导在几天内就签出同意文件。

  然后就是人行发文交行:尽快依法完成有关收购并确保有关机构在香港实现健康发展。

  我拿到文件后,第一时间通知了万利保险股东及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并按收购协议约定申请成为万利保险董事,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很快就予以批准,1994年4月,我正式成为万利保险公司董事。

  

  太保五周年,中联办副主任刘山在、香港保险业监理专员黄志光、太保王国良等主礼

  

  此时,我考虑的第一件事是尽快选定新的办公地址,万利保险原来的办公室无论如何不能用了;第二件事是公司更名,尽快在香港打出中国太平洋保险的招牌;第三件事是尽快解决自己的工作身份。

  交行香港分行行长方连奎听说我要在中环一带租房子,就主动找到我,让我租用其在中环德辅道中的远东发展大厦的小半层楼。

  因此前我曾游说他参股新公司,他这次和我谈租用办公楼已经有“威逼利诱”的成分,把租楼跟将来交行香港分行入股连在一起谈,虽然他那个物业并不是十分理想,我还是咬咬牙答应了他。经过三个月的装修,新办公职场启用,原来万利保险的同事来到新职场后,欢呼雀跃,都赞叹“好光猛啊!”

  公司更名则是在完成股权交割、新旧董事完成更换之后。对于新公司的名字,中文定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英文为China Pacific Insurance(HK) Co., Ltd。为了郑重其事,我专门请时任交行行长王明权题写司名,王明权的字正经不错,我们也没给他支付润笔。

  为了平稳过渡,原公司董事Arthur Shek留任半年,太保方面加入了林中杰(时任总经理)、李祖德、叶文燕,我本人则经香港保险业监管处批准任行政总裁(控权人)。

  按照股权买卖协议,在太保对万利保险股权全部收购对价中,有10%要预存在双方指定的律师楼账户里,作为收购完成后对一些在原账务未反映的或有负债的冲减,期限为三年。

  在获得批准后,太保很快办理了股权款项汇出手续,交割完毕。在当时万利保险财产中,有一辆劳斯莱斯车,我让原股东按账面价值收回,一是我不可能在香港如此招摇过市,二是这种车碰一个小坑就是六位数起步的修理价。

  此前一年多时间里,我用了一年在香港中国保险集团工作时期的入境签证,之后又通过时任交行董事长潘其昌的党校同学、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张浚生帮忙,特别延长了六个月工作签证。随着公司收购获批,国务院港澳办给了我们5个外派人员名额,也就可以开始办理我的新护照和工作签证了,没想到一办就是半年,在此期间我只能在深圳办了个往来香港商务通行证。太保(香港)对外举行开业酒会那一天,我因换证被耽搁,差点到不了场,直至找了深圳市外办领导帮忙才得以出境。

  接下来的一件大事就是公司挂牌揭幕。在香港搞开业酒会,一是要起码提前两个月预订酒店;二是要提前联系落实嘉宾,尤其是一些主礼嘉宾;三是落实媒体广告及宣传事宜;四是安排内地客人的往来食宿,这是我们的酒会跟当地一些酒会的不同之处。当时整个公司员工不到10人,如果请公关公司帮忙,需要小20万元开销,我可没这么大手笔。于是就自己上手,把所有流程、所有环节都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包括我自己。开业酒会时间定在1994年9月19日,发出请柬400份。

  需要登台的嘉宾,我主要负责落实香港方面人士,包括新华社领导乌兰木伦、保险监督官叶澍堃、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主任羊子林等;内地则确认会由交行董事长潘其昌率团参加。

  为壮声色,我还专门请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慕华、李沛瑶分别为公司开业题词,一时风头无两。

  开业酒会如期于1994年9月19日在希尔顿酒店举行。可能那时中资金融机构到港开业不多,又有交行和太保的招牌,所以到场宾客足有500人,整个酒会组织得行云流水、有条不紊,第二天各大媒体都报道了盛况。

  举行完开业酒会翌日,来港的交行和太保领导专门到公司召开工作会议,确定了三年实现盈利的总要求,同时明确香港公司要成为太保员工的海外培训基地。

  对发展和盈利我比谁都看得重,因为我一直都记着香港保监官员曾展云的一句话:关先生,以你们的计划,两年内会亏完的。也就是说,如果两年内不能盈利,公司前景将与万利保险无甚区别。

  我把整个公司经营管理做了梳理,在发展上确立了积极与银行建立代理关系及拓展中资企业客户的营销策略;在承保上确立了不以低劣业务充规模及合理安排再保险的原则,同时利用增资机会向保险业监理处申请补全所有经营险种;在投资上则按着增资节奏不失时机地做好股票、债券、基金的组合,具体则由我亲自操刀;在开支上杜绝一切不必要的支出。

  按照规定,我可以配奔驰车,乘飞机可以坐头等舱,可在相当长时间内,我一直搭巴士上下班,乘飞机一直坐经济舱。公司对外应酬所需烟酒,很多都是我入境香港时买的免税品。为了节省时间,午餐大都以盒饭果腹,有一次《中国民航报》记者问我吃过多少盒饭,我说几千个肯定是有的。

  经过艰辛努力,公司开业一年就实现了扭亏为盈,业务连年高速增长,赔付率却一直在市场平均水平以下,五年间业务规模比原来万利保险的保费收入增长了三十倍。香港保监官员曾展云曾经当着她同事的面评价道:有形有色,难能可贵。那也是我第一次听到港人能把成语说得如此准确。

  作为太保的海外培训基地,我们也为公司举办了多期培训班,每次我都会亲自安排培训计划,亲自讲课。这些在香港受过培训的同事,后来大都成为太保或其他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

  

  被香港媒体堵住了,接受采访

  

  2000年3月份,拟任交行香港分行总经理的陈如奇副总经理,打电话说是受总行王明权行长委托,约我餐叙。席间,他直奔主题说道:交行因内地分业管理的要求,不得不卖掉投资多年的海通证券和太平洋保险,但交行又认为实行综合化经营是提高服务能力及资源效率的必然方向,故此王明权行长想请你回交行,先为交行在香港开设一家保险公司,然后再伺机迂回内地发展。陈如奇说,如果你有意,王明权行长不久会来港公干,届时可以面谈。

  我已经在香港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历练了十多年,一方面认识到在早已饱和的香港产险市场难有大的作为,另一方面也想回内地施展一番拳脚,于是当即就表态可以接受王行长的邀请。

  十几天后,王明权行长从境外回国经停香港,专门约我见面,明确了三点:

  一是恢复我原来的副局级;二是让我先任交行香港分行副行长;三是我的工资按外派人员最高标准定。

  王行长还让我马上向太保总公司提出辞职。那时我已经听闻王明权将调往中国光大集团,便试问一句:你不是要调走吗,怎么还张罗这事儿?他听后马上表现出一副不知所以的样子,我也未便深说。

  收到我的辞职申请,太保总部震动,当得知我的去向之后,太保马上与交行协商,以调动方式处理我的“跳槽”,这样两边面子都好看些。

  太保在选派接任我的人选上出现波折:原定的海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张跃华,突然被查出白血病,不久就离世了;后来从河南分公司总经理任上派来赵振德,到任没多久,因内地出了其他问题而被召回。

  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我于2000年9月出任交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主要分管两大摊事儿:分行的信托及保险代理业务、筹建保险公司。

  在筹建新公司方面,因已有收购万利保险的经验在前,除了准备各项文件之外,并未感到什么特别的困难。当时已是香港回归之后,两地已经建立协调机制。对于交行香港分行投资在香港设立保险公司,人民银行和中国保监会都出具了同意文件,所以香港保险业监理处更多的是文件及IT系统方面的要求。只碰到一些技术性问题。

  比如:恰逢新旧世纪交替,IT系统闹“千年虫”,因我预先已作了技术准备,故香港保监现场验收一次通过;审请牌照期间因交通银行某些高管不懂英文,故初期提交的是中文文件,后香港保监提出虽然基本法规定中文是法定语言,但我们更愿意(prefer)审核英语文件,后我又组织人员把全套文件改为英文。

  当时王明权已经调离交行,但接任的方成国行长及分管副行长吴建仍然希望保险公司尽早开业。为此,我专门找了当时的香港保险监督官邓国斌,希望能尽快批准牌照,他也真是予以了充分理解及帮助,在较短时间内就发出了批准文件。在香港和监管机构打交道有一点让人放心,政府审理核准事项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条件和时间规定,它可以让你补充文件,但不会没完没了地拖着不办。

  2001年3月28日,在香港君悦酒店举行了中国交通保险有限公司(后改名为中国交银保险有限公司)开业庆典,交行派出由吴建副行长带队的一批部门负责人出席,当时已出任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的王明权正好在港,也专门出席了酒会。

  香港方面,则包括中联办领导、政府官员、立法会嘉宾、商界金融界代表等。当时交行香港分行与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仍为托管关系,所以我还特意邀请时任中银港澳管理处主任的刘金宝作为嘉宾登台,未料不久他便身陷囹圄,被判了个无期。

  

  中国交通保险开业典礼

  作为交银保险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我定下了依靠但不依赖香港交行的业务拓展方针:

  一是积极与其他中资银行、金融机构建立业务代理关系,与交行代理的两家寿险公司建立代理关系;

  二是深度挖掘交行客户的保险资源,从增加非利息收入角度提高各部门、各支行的保险指标考核权重;

  三是与内地交行合作,由总行发文规定,交行国际贸易项下的保险业务、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业务、交行自身的保险业务都应直接或通过再保险形式向我公司倾斜;

  四是请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依照我在太保(香港)时所建立的模式,向所辖医院发文,向我公司客户提供紧急医疗救治服务;

  五是积极进入技术难度较高的专业责任保险领域。

  我离开太保(香港),创建交银保险,两家即成正面竞争之势。以前,交行的客户如有保险需求,主要转介给太保(香港);交行自己的保险公司成立之后,这些业务当然要由自己来做。

  于是,太保(香港)使出了“鱼死网破”的一招:他们不再经过交行代理,而是以扣除交行代理手续费的净保费报价,向客户发出续保通知书。这无疑会把市场的水搅浑。

  为此,我找当时的太保(香港)总经理赵振德,直言不讳地指出:你们这样做实际上是损人不利己,大不了我们也以净保费方式留住客户,相信银行是有这个能力的。后来又以交行名义给太保总公司发去专函,晓以利害,才使这起恶性竞争事件平复。

  

  南华早报关于中国交银保险设立深圳办事处的报道

  我始终记着“迂回内地发展”的初心,公司开业不久即在深圳申请设立了代表处,寻求征战内地市场。

  按照内地当时的法律,港资到内地开设保险公司等同于外资,即使按照2003年的CEPA协议(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香港持有内地保险公司的股权比例也以15%为限。

  当时分管国际业务的交行副行长张建国认为,无论走哪条路,只要能在内地把保险公司开起来就好,为此还把交银保险的资本金增加到4亿港元。所以,我是按照CEPA模式开始张罗设立内地保险公司事宜的,首先就是寻找公司发起股东。

  当时我在公司发展目标上有些贪心,要找的股东要么是能带来客户资源的,要么是自身具有庞大保险需求的。我先后联络了中国海外集团、铁道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通用设备公司、中钢集团公司、中国海运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江苏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等,有兴趣参与的公司我都去过两次以上。

  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推介,中国海外集团、宝钢集团、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江苏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都确定以法律允许最高单一股东投资比例(20%)参股拟成立的产险公司,并都以书面文件正式向交行作了确认,每家出资4亿元人民币,四家机构拿下80%的公司股份,剩下的20%则由中国交银保险公司和北京另一家较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持有。对这样的结果,我还是比较得意的。

  可是未承想,交行最后在最高层讨论时,蒋超良董事长突然提出应该设立寿险公司,以配合打造所谓“中国最佳零售银行”的战略。敢情之前做的一切都是白忙乎?

  我当时就问有关领导:你们向潜在投资者发募股文件的时候不知道是办产险公司还是寿险公司?因为是“老大”拍的板,其他领导虽然私下犯嘀咕,但无人表示异议,只能报以苦笑。

  事已至此,总得以交行总行名义向这几家“股东”发函说明情况吧?得到的答复却是由我自行“酌情处理”即可,无奈之下,我只好自己一一打电话解释、致歉,真是“把共产党的事办成了自己的事”。

  

  产险公司不搞了,行里分管领导跟我谈,筹备寿险公司还得由我来做。当时的政策,外资(含港资)在中国市场设立寿险公司必须采取合资模式,但是新设还是收购?行里没有说,还是让我自己琢磨着干。

  我考虑,如果与人合资发起设立寿险公司的话,跟潜在投资者沟通不仅有时间成本,而且由于寿险公司普遍要七八年之后才盈利,投资者会更费踌躇。

  所以,我更倾向于走收购的道路。我把当时处在第二、第三阵营的国内寿险公司都过了一遍筛子,有的还侧面做了查询,均不得要领。

  踏破铁鞋,偶然得之。2007年秋的一天,我从深圳搭飞机去外地公干,在机场贵宾休息室碰上了中国人寿香港分公司总经理苏锐石,聊起收购话题,他一拍大腿:有现成的呀,你不用东找西找了。

  细细一聊才知道,中国人寿与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合资的中保康联人寿保险公司经营多年,业绩并不理想,国寿有意出让。苏锐石曾经担任这家合资公司的首任董事长,对公司财务状况比较了解,尽管资产规模不大,但业务结构比较简单,没做什么负债成本比较高的业务,应该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收购对象。

  苏锐石还告诉我,这家合资公司现任董事长是时国庆,我一听就乐了,时国庆是我当年在香港工作时候的老同事啊,他曾经担任过中国保险澳门分公司的总经理,我俩关系不错。跟苏锐石在机场告别时,我心情大好。

  飞机抵达目的地后,我马上打电话给时国庆,他当时也正在出差之中。我跟他通电话就不用弯弯绕了,直奔主题。他也没有犹豫,直接表态说:可以啊,约时间见面谈呗。

  两周之后,时国庆依约专门到交行与我沟通股权转让之事。除了一些程序和价格上的考虑之外,他还特别提到,中国人寿和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对中保康联寿险公司股权有“同进同出”的约束,这就意味着如果交行买下国寿所持股份,还须考虑好另寻新的外资股东进入的问题。

  这的确是一个问题,因为如果联邦银行也要出让股权,就会涉及到卖给谁、耗时多久、交行是否认可等一系列问题,不确定性太大。而如果联邦银行能够留下来,则将会是两个国际级的银行共同经营一家寿险公司,这在中国市场上会有不同寻常的意义。

  所以,在国寿和交行启动相关前期基础性工作之后,我专门约见澳洲联邦银行北亚区董事总经理Peter Francke,向他告知希望联邦银行留下来的意思,Peter表示会尽快向总部汇报。一周之后,我收到了Peter的邮件,联邦银行董事会决定:保留在中保康联寿险公司的股权不动,并愿配合交行在未来把公司经营好。邮件虽然只有短短几行字,却让我卸下了一个大包袱。

  这边按下葫芦,那边又漂起了瓢。

  中国人寿方面传来消息:国寿持有的中保康联股权不想卖给交行了。我找时国庆了解,他也是一肚子的无奈。我又打电话询问当时的国寿高层缪建民和万峰,他们透露,此事上过党委会,恐怕再难改变。我把这个情况报告给交行高层,就去忙别的事儿了。当时正是美国次贷危机肆虐之际,我几乎每天都在绞尽脑汁应对资本市场颠簸对香港公司资产的侵蚀问题。

  2008年的一天,我突然接到交行分管副行长彭纯的电话,说总行董事长蒋超良几次联系国寿总经理杨超都联系不上,让我出面联系一下,看看国寿可否再考虑一下股权转让问题。

  这也太抬举我了,董事长搞不定的事让我去搞?说起来杨超也是我在人保工作时的老朋友了,我在吉林人保当国际业务处处长时,他是上海人保分管国际业务的助理总经理;后来他去伦敦工作了一段时间,又回到香港担任中保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其间我们一直有联系。

  大领导发话了,我只好硬着头皮打电话给国寿集团,通过秘书联系到了杨超,想跟他约个时间见面,没想到他说“明天就可以”。

  第二天一早,我从香港直飞北京。到了中国人寿大厦,他秘书在楼下候着。见了面,我说:我受蒋超良董事长的嘱托,专程到北京来拜访你,听说你们要卖掉中保康联的股份,你们班子成员不同意,特别是不同意卖给我们交通银行。

  杨超说:过去是这样,现在不是。

  我说:哟,有转机了?

  杨超说:中国人寿肯定要把这部分股权卖掉,也不是说卖不出去,但是卖给谁呢有争议,潜在的买家中有好几家有影响的,也有人打过招呼。国寿班子里边所有成员说绝对不可以卖给银行,如果银行一旦有了保险公司,会是我们最大的竞争对手。

  我的观点是卖给谁都一样,只要能够把这个公司做好就行,这样我们也放心。至于你是不是我们的竞争对手,不卖给你交行,卖给别人也是竞争对手,一样的。既然你已经来了,那就卖给交行吧。你回去跟蒋超良讲,没问题,我们的政策是开放的,只要条件谈好、价格谈好,作为我来说国有资产保值,你也不要流失,就可以了。

  我们又扯了一些别的闲话,足足聊了两个多小时。走出中国人寿大厦,我直接给蒋超良董事长打电话报告了情况,他听了以后很高兴。

  很快,国寿与交行按溢价三成的条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至此才算板上钉钉。我对杨总在此事上的大度与仗义至今心存感激。

  

  国寿集团和联邦银行都担心一件事,就是此次股权转让能否获得批准。依照此前太保在香港收购万利保险的经验,我想折腾个一年半载怎么也够了,没想到竟然耗费了差不多两年时间。

  因为1993、1994年收购万利保险时,监管机构只有一个人民银行,戴相龙副行长向朱镕基副总理报告之后,人民银行一个报告上去国务院就批下来了。而现在,因为涉及银行收购保险公司问题,既要经过银监会的审批,又要经过保监会的审批,最后的批准权在国务院。

  第一步是先向银监会提出有关股权收购的申请。当时尚无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先例,事涉“创新”,而交行又归监管一部管,所以我基本上两个星期跑一趟银监会,去了就找创新协调部主任李伏安或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

  真和银监会各个层级官员打交道后,我才发现他们还真不容易,一件事情要考虑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想法和意见,尤其是一些尚无先例的事情,更是慎之又慎。

  终于有一天,创新协调部通知交行,要拿出一个控制和隔离保险公司向银行传递风险的办法时,我知道“有戏”了。再见到监管一部杨家才时,他问我:保监会那边什么意见?我这边只管“出”,不管“进”。我回答:我会去保监会沟通。

  这件事最主要的是涉及到了银行投资范围的突破。据说当时的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对这类事情不太积极,认为商业银行能把银行办好就不错了,因此要求:银行投资的非银行类企业经营指标必须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否则有关银行要从中退出。

  当时正值美国次贷危机把全球资本市场折腾得鸡犬不宁之时,银监会内部也有人担心银行综合化经营会否形成风险叠加。

  我跟李伏安“班门弄斧”道:美国的次贷危机不是综合化造成的,而是由金融的过度衍生化带来的。不管怎么样,最后银监会还是对我们这档子收购放行了,认为这是值得商业银行稳健进入的投资领域和业务领域。

  虽然银监会在出具同意函之前与保监会做过正式沟通,但保监会内部依然要完成各种审批程序,涉及到的部门主要是发展改革部和国际部。

  当时保监会考虑更多的不是银行投资突破的问题,而是银行办保险会对保险业可能带来的冲击。我那时有一点信心,因为银行投资保险并无法律障碍,而且从全球范围看,银行办保险十分普遍。

  最终,在保监会一次主席办公会上,此一收购案顺利通过,一位会领导给我发送信息通告了情况。

  原本以为报到国务院层面之后,领导划个圈就成了,未料又生枝节。两个监管机构上报后,有关部门提出:应先拟定一份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管理办法,以作为未来的规范。于是,两个监管部门又回过头来商议起草管理办法,当时两个委员会都有人跟我发牢骚:看看为了你的事把我们折腾成啥样子!我赶紧纠正:是为交行的事!

  待两大监管机构把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管理办法呈报国务院,已是几个月以后了。

  最后,交通银行的这次收购经过了王岐山、李克强、温家宝三位领导的划圈才得以成事,此时已是2009年第四季度了。

  我听到这一消息,并没有完成一件大事的喜悦和轻松,更多的是经过艰难跋涉之后的疲惫。几年间,我频繁穿梭于香港、北京、上海,由港龙航空公司的普通会员飞成了金卡会员。好多次都是早上第一个航班飞去北京,当天晚上最后一个航班飞回香港,那困苦劳累,难以言说。

  

  为交通银行首届管培生在香港授课

  

  原来的中保康联,由于两边是同等比例持股,任何动议都要双方完全一致方可实施,决策效率比较低;按照章程,中方出任董事长,澳方出任总经理,日常营运由外方负责。

  与中国人寿敲定收购事项后,我曾跟联邦银行的Peter Francke商量:一是在交行入股之后,合资公司可否将日常经营管理权转让给交行?理由是这样将来与交行各方面打交道更方便一些;二是为了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可否调减澳方股份?

  这一条可以在未来增资时一并处理。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开办全国性寿险公司,最低资本金要求是5亿元人民币,而中保康联的资本金只有2亿元,将来的合资公司肯定是要增资的。

  Peter试探性地问我:联邦银行的股权可否按照中国人寿的条件转让?我当时也是壮着胆子回答:原则上不会有问题。后来澳洲联邦银行对这两条都同意了。

  拿到国务院的批文后,交行和国寿之间要办的就是经财政部核准,办理中保康联股权交接及对价支付等事宜。完成该项受让后,交行与澳洲联邦银行很快将公司名字改为“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则由我和原中保康联的总经理Alan Wood商定,改为BoComm Life Insurance Co., Ltd.。BoComm看起来是交通银行英文名字的缩写,其实它也是联邦银行名字的关键字(Commonwealth Bank),外方着实为此得意了好长一段时间。

  同时,联邦银行原则表态:愿意在交行入股之后调减所持股份比例。后来在2010年11月,当合资公司增资到5亿元资本金时,联邦银行把股权比例从50%调减为37.5%。

  2010年1月28日,交银康联人寿保险公司在上海举行揭牌仪式,各大媒体都以“国内首家银行系保险公司成立”为“新闻眼”作了报道。

  并称:“至此,交行已经搭建起以银行为主体的,包括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在内的综合化经营框架,成为金融牌照最为齐全的国内银行。”

  合资公司的董事长由交行副行长彭纯兼任,我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交银康联第一年的发展还是挺猛的,保费规模比上一年增长了七倍。只是公司成立半年之后,我已萌生去意,其中原因不在此赘述。

  2010年7月在太原召开交行年中工作会议时,我向时任交行董事长胡怀邦提出离开交行的想法,他很是生气,很是激动,用一口河南腔向我喊道:关浣非,我绝不会放你走!一看这个情形,我没再说下去,请他息怒,先离开了他的房间。

  此后,我专门给他写了一封信,他看后约我深谈了一次,同意我不再担任交银康联总经理,但还是希望我回到香港后继续担任中国交银保险公司董事长。我则坚持彻底离开。见我去意已决,他只好表示理解。

  后来,交行找了三个人来接替我的各种职务,我开玩笑说:我在交行拿一份薪水干三个人的活儿,我离开交行却成就了三个人。2011年1月,中国交银保险公司替代我的控权人获得香港保险业监理处批准后,我才办理了离开交行的手续。

  从1989年1月初到香港,到2011年1月离开交行,我整整“外派”22年;而从1993年中到2011年初,在十七年半的时间里,我先后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和中国交通银行操盘筹建了三家公司,这是我职业生涯中非常重要的经历,这种经历在职场上估计也是不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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