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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号改抢券!下半年“乐游上海”旅游消费券周五开抢!
发布时间:2025-08-13

  

  叮咚!您的夏日旅游福利已至,8000万元的旅游消费券即将发放!记者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下半年“乐游上海”旅游消费券将从8月15号(本周五)起至年底,每周五、六、日的10:00-24:00开放领券,在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三家平台领取,领取到的消费券当即生效,可进行核销。

  值得注意的是,“乐游上海”旅游消费券报名不限制用户手机定位信息,不过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在上海,观文博、看美展、赏好剧、听歌会、来海考、享美育、逛景区,都可以享受“乐游上海”旅游消费券带来的切实福利。

  本次发放的旅游消费券分为“住宿类”和“游览类”两大类。其中,住宿类消费券主要适用于宾馆酒店住宿,游览类消费券主要适用于部分A级旅游景区(点)、黄浦江游览、苏州河游览、观光巴士等游览产品。

  此外,下半年“乐游上海”旅游消费券还支持更多“住宿+”和“游览+”复合型产品,包括住宿+休闲娱乐、健康养生、茶点茶饮,游览+时尚旅拍、景区演艺、文创商品等。

  券面规则

  住宿类券面规则:满300元减90、满500元减150(乡村民宿券)、满600元减180、满900元减270、满1200元减360。

  游览类券面规则:满100元减50、满150元减75。

  住宿券品类中,满500元减150的“乡村民宿券”仅支持线上预定使用,不可用于除指定的“乡村民宿”商户以外的其他住宿商户。其他四档住宿券也不可用于“乡村民宿”商户。

  常见问题Q&A

  Q1:哪些人可以申领旅游消费券?

  A:旅游消费券面向以上海为旅游目的地的外埠游客及上海本地居民,领券时不限制用户手机定位信息。

  Q2:是否只能在一个平台领券?

  A:消费者可以在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三个平台分别领券。

  Q3:住宿券和游览券可以同时使用吗?

  A:单笔订单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可叠加。

  Q4:消费券能否与其他优惠叠加使用?

  A:可以叠加。消费券可与参加活动商家的优惠叠加使用,以实际消费额享受对应的满减抵扣优惠。

  Q5:消费券是否适用于上海所有的酒店和景区?

  A:仅限参与活动的商户。商户名单将在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以及携程、美团、飞猪、去哪儿、同程、抖音、东方购物、看东方、中旅旅行、春秋旅游、途牛等平台公布,请关注平台发布的商户信息。

  Q6:酒店内的餐饮、娱乐项目能用住宿券吗?

  A:单独消费酒店内的餐饮、娱乐项目时,不可使用消费券;需与酒店住宿一同使用。

  Q7:景区内的餐饮、纪念品、娱乐项目能用游览券吗?

  A:需与景区门票、游览票一同使用,且仅限指定产品可用,详见各平台的清单或标签。

  Q8:旅游消费券核销是否限制用户手机定位信息在上海?

  A:消费者通过线上旅游平台预订参与活动商户的住宿类或游览类产品时,旅游消费券核销不限制用户手机定位信息。消费者通过线下门店柜台核销消费券时,限制用户手机定位信息必须在上海。

  Q9:消费券可以转赠或转售吗?

  A:不可以。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绑定实名账户,禁止转售。

  Q10:每月领取的8张消费券上限是如何计算的?

  A:在每个发券平台的两大类(住宿、游览)消费券中,至多各领取1张。其中,银联云闪付两类票券对应的线上券和线下券可分别领取,即每个月可通过支付宝与微信两个平台领取到住宿券和游览券各两张,以及银联云闪付平台的线上券与线下券共四张。

  Q11:若周五抢到消费券,周六或周日为下月1日的话,是否还可以再次领取同一类的消费券?

  A:不可以,如遇周六或周日正好为新的自然月的起始日,则仍视为在上一个自然月的周期内,合并计算于上月领取额度。例如,消费者在2025年10月31日(周五)通过某一平台领取到了住宿券或游览券,那11月1日(周六)和11月2日(周日)无法在同一平台领取相同类型的消费券。

  Q12:消费券是否可以跨平台支付使用?

  A:在每个平台领取到的消费券不能跨平台支付使用。例如,在支付宝领取的消费券只能通过支付宝付账结算,不能通过微信、银联云闪付付账结算。

  Q13:每个平台参与活动的商户是否相同?

  A:不一定相同,请以各平台实际公布的商户名单为准。

  Q14:参与活动的商户在预订平台上是否有明确标识?

  A:消费者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识别预订平台上参与活动的商户:一是通过平台对参与活动商户设置的活动标签;二是通过点击进入活动专题页面,查询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

  Q15:消费券核销时没有成功,可能是什么原因?

  A:可能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商户未报名参加消费券活动,不在参与活动的名单中,或商户已申请退出活动。二是消费券状态问题,如消费券已被使用或已过期失效。三是订单不符合规则,如订单金额未达到券面满减门槛,订单包含不可用商品,预订的离店/出行日期超出最迟期限等。四是参与活动的商户均不接受远程视频核销、二维码截图截屏核销等违反活动规则的情形。

  Q16:使用旅游消费券抵扣支付的订单,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A:使用旅游消费券进行抵扣支付的订单,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按规开具发票,其中发票的金额为该笔订单中用户自行支付的部分,消费券对应的金额不计入发票金额。

  Q17:若同时持有前后两月的同一品类的消费券,能否叠加使用?

  A:一笔订单在支付时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在同一个发券平台,若消费者同时持有前后两月的同一品类的旅游消费券(如在9月5日领到了住宿券,同时8月30日领到的住宿券还在有效期内且未使用),则在订单达到满减条件时,消费者可自由选择使用其中一张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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