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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玖伯风电场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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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灵山玖伯风电场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灵山玖伯风电场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陆屋镇丘陵地带

  公示内容:灵山玖伯风电场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5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5207805291

  附件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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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位置

  广西-钦州-灵山县

  项目分类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陆上风力发电4415;太阳能发电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4419(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2026.02.05 - 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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