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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历史首次突破30%
发布时间:2026-02-03

  多措并举 狠抓落实

  黑龙江省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 比例 历史首次突 破30%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克服高寒气候等不利条件,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作为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 2025年 全省公共机构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 共 241台, 比例 从 2024年的占比4.08%跃升至 30 .35% , 首次达到 国家 新能源车配置比例 要求,为全国高寒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龙江方案”。

  主动承接,迅速部署。2025年省本级公务用车管理职能调整到位后,我省立即将新能源汽车配备作为重点任务启动 , 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车辆情况全面摸排,精准掌握底数与更新需求,为政策制定奠定坚实基础。

  制度先行,刚性约束。在调研基础上,及时 下发 《关于严格执行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的通知》 (黑管联发〔 2025 〕 4号 ) ,明确公共机构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的导向、比例和监督要求。通过建章立制,从源头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在全省各级公共机构执行有据、落实有力。

  严把采购,强化 考评 。要求各地市严格执行配备规定,在车辆更新计划与采购环节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将新能源汽车配备落实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及公务用车管理年度考评体系,并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以考评促落实。

  现场推广,深化认知。2024年5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哈尔滨组织召开新能源汽车现场推进会,邀请比亚迪、红旗等5个国内知名品牌的10余款新能源车型在集中办公区进行现场展示。通过政策解读、功能介绍、技术演示、试乘试驾等多种形式,面向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近距离、直观展示新能源汽车的性能特点与技术优势,并同步开展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采购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为采购应用营造良好氛围。

  攻坚克难,彰显价值。我省作为高寒地区,面临冬季电池性能挑战、充电设施不足等现实困难。通过上述系列措施,推动新增及更新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达到30% 以上 ,有力证明了通过 优化管理体制机制 和 实施规范高效管理 ,气候等客观障碍能够被成功克服, 是黑龙江省“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生动实践,是我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中寒冷地区公共机构车辆新能源化成功范例,在全社会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全国新能源车加快推广使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下一步,我省将 通过推进公共机构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 公务用车 管理模式优化 等方式 , 持续扩大新能源车配置比例,以实际行动 助力全国公共机构绿色转型。

  责任编辑: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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