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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隆安县产业路及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比亚迪反季节试车场市政排水排污)方案设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隆安县产业路及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比亚迪反季节试车场市政排水排污)方案设计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隆安华侨管理区

  二、审批内容

  详见隆安县产业路及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比亚迪反季节试车场市政排水排污)方案设计。

  三、公示地址

  (一)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 71 号)

  (二) 隆安华侨管理区

  (三) 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ax.gov.cn/

  因项目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日)反馈至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A506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523731),邮寄地址:广西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71号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A506办公室,邮编:532799。

  附件:1.隆安县产业路及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比亚迪反季节试车场市政排水排污)项目地理位置图;

  2.隆安县产业路及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比亚迪反季节试车场市政排水排污)雨水汇水面积划分及总体布置图;

  3.隆安县产业路及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比亚迪反季节试车场市政排水排污)污水汇水面积划分及总体布置图。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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