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 文章详细
张继承(1976年生,副教授),突发疾病逝世
发布时间:2026-07-20

  今天(7月20日),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会获悉,公司独立董事张继承先生近日因突发疾病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公司董事会对此致以沉痛哀悼,并向其家属表达深切慰问。

  公告称,张继承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勤勉审慎、尽心履职。依托扎实深厚的法律专业素养,张继承先生从合规管控、风险防范等层面提供专业的独立意见与优化建议,在保障董事会合规运作、推动公司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谨向张继承先生致以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由4名减少至3名,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新的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之前,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暂由现任独立董事孟跃中先生、卢馨女士、曾幸荣先生履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据张继承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继承,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教学名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研究。兼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法律系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与司法咨询专家;广州、珠海、惠州、肇庆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024年5月21日至今担任金发科技独立董事。

  资料图

  据华工法学院信息,张继承,男,湖南醴陵人,法学博士,副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主任。2000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2005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硕士)、200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2008年7月入职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工作至今(2015年1月-2016年2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侵权责任法、亲属法。

上一篇:
华谊集团拟与控股股东置换资产 加速向高端新材料领域转型
下一篇:
美国急了!或「变相封杀」Kimi、DeepSeek、Qwen、GLM 等开源 AI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