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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修订以来 共计查处10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
发布时间:2026-05-29

  一纸“反垄断”处罚引发业内关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收购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泰科技”)部分业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综合考虑立讯精密主动报告违法事实、完善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等情形,决定对其处以90万元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本案充分体现了反垄断执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激励经营主体主动报告违法行为,争取降低罚款金额。

  5月27日,立讯精密向多家媒体表示,公司已收到并尊重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将依法按期缴纳90万元罚款。公司高度重视反垄断及经营者集中申报相关合规要求,已就本次事项积极整改,并进一步完善反垄断合规管理机制。

  据悉,本次交易涉及闻泰科技部分电子产品代工业务。相关业务主要通过嘉兴永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永瑞”)、上海闻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泰电子”)及上海闻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泰信息”)开展。其中,嘉兴永瑞负责生产制造环节,闻泰电子及闻泰信息主要负责软件和技术研发环节。

  根据立讯精密2025年3月披露的公告,公司收购闻泰科技部分子公司股权及资产的交易整体分为两期。其中,此次被市场监管总局处罚的,为双方消费电子ODM(原始设计制造商)业务整合的“第一期交易”,交易标的为嘉兴永瑞、闻泰电子、闻泰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调查显示,2025年1月23日,立讯精密全资子公司立讯通讯(上海)有限公司与闻泰科技全资子公司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上述目标业务股权。2025年1月26日至27日,嘉兴永瑞、闻泰电子及闻泰信息相继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立讯精密间接取得目标业务100%股权,并实现单独控制。

  2025年2月17日,立讯精密主动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其收购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业务的交易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

  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方式获得对其他经营者控制权,属于经营者集中。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前不得实施集中。

  对于该处罚,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的王智斌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市场监管总局认定本案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表明交易完成后电子产品代工市场的竞争格局依然充分,立讯精密取得控制权并未显著改变市场结构或抬高市场进入壁垒,交易本身在竞争法层面属于中性行为。

  业内人士分析,从闻泰科技的角度,出售消费电子代工业务是其剥离非核心、聚焦半导体的关键举措。闻泰科技早年为手机ODM行业巨头,受行业低毛利率、客户议价权压制等因素影响,2018年起通过收购安世半导体向功率半导体赛道转型。完成转型后,公司启动ODM业务剥离,旨在集中资源巩固半导体行业地位。

  立讯精密的核心诉求,则是突破果链依赖、补齐安卓代工能力。作为苹果供应链核心企业,2024年立讯精密第一大客户销售额占比高达70.74%,单一客户依赖风险突出。而闻泰科技拥有三星、小米、OPPO等安卓阵营核心客户资源,收购其代工业务可快速补齐安卓生态的研发与制造资源,缩短自主培育周期,优化客户结构。

  近年来,反垄断执法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强化业界的反垄断合规意识,同时,在立法方面全方位建章补漏,在执法方面立体式扫描线索,在处罚方面也极大提高了威慑性。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曾公布互联网领域9起反垄断相关处罚,依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这9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已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公布9起反垄断相关处罚

  2022年8月《反垄断法》修订施行以来,除立讯精密之外,共计查处9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涵盖设立合营企业、股权收购、增资扩股等多种交易形式。被处罚经营者共计12家,处罚金额从7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撰文分析,在这9起案件中有6起是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主动发现违法线索的。其中4起案件为执法机构收到集中方提交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材料,于申报受理后发现已经实施集中,2起案件为执法机构在简易案件公示期间发现已经实施集中。另外有2起案件系企业在执法机构掌握线索前主动提交材料、说明违法事实,1起为执法机构根据举报线索立案调查,即鸣鸣很忙收购赵一鸣股权案。

  从行业分布看,9起案件中传统基建及公用事业领域案件3起,涉及输配电工程,该领域案件多涉及地方国企对区域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整合,交易动机与地方产业布局、公共服务供给密切相关;制造业领域案件3起,涉及电器制造、电线电缆生产和销售、专用设备制造;消费服务、房地产、新兴服务领域案件各1起。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作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重要内容,是激发市场并购活力、推动经济向新向优发展的重要抓手。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工作综述中指出,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则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防线。2025年,共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706件,在审结案件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精准发力查处垄断行为,预防垄断风险,切实维护重点领域市场公平竞争。

  对企业而言,应采取哪些措施规避相关风险?

  北京玄法律师事务所主任石友华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应制定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并将反垄断合规审查融入审批流程中。将反垄断合规审查作为投资并购立项、尽调、签约的必经环节,由法务、合规、业务、财务联合评估。

  同时,设置反垄断风险识别或合规审查岗位,精准识别申报义务,杜绝抢跑,对于识别到风险的项目,应提前申报,获批前不得实施诸如,变更股权或资产登记、委派高管、交换敏感信息、开展实质性业务合作等行为。该岗位人员应该熟悉《反垄断法》及相关规定,包括《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2023年实施)、《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2024年发布)。

  为更好地精准执法,相关部门也可以适当考虑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简化申报流程,以降低申报成本、提高申报效率,从而便于经营者申报。二是公开审查标准,及时披露审查信息,便于经营者自控自查,提前预判。除涉密项目外,对申报的受理、审查及决定进行公开,提高经营者的参与积极性,同时引起公众对此类案件的关注,以提高公众的反垄断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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