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 文章详细
交通银行授信审批部原副总经理胡晓冰被双开
发布时间:2026-05-02

  2026年4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交通银行授信审批部原副总经理胡晓冰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据了解,胡晓冰在银行工作20多年,先后担任交通银行南阳分行行长、河南省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务,2025年调任交通银行总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

  2025年10月17日,胡晓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上海市浦东新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经立案审查调查查明,胡晓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伪造并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手中职权在干部职务调整、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此外,胡晓冰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大额钱款和住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最为严重的是,利用担任授信审批关键岗位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信贷审批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通报明确指出,胡晓冰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十分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交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胡晓冰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其政务开除处分;同时收缴其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由上海市浦东新区监委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上一篇:
低价抢市场害苦科陆电子,连续5年亏损靠大股东“输血续命”
下一篇:
800V电车只要13万?纯电车为什么没有“技术护城河”!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