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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合规大考:罚单超4000件,销售与信息违规占七成
发布时间:2026-04-13

  “当监管的探照灯照进每一个角落,裸泳者终将无处遁形。”

  出品/科技金融说

  保险业过去一年的“罚单答卷”出炉了。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披露的数据,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期间,保险机构违规事件呈现高度集中态势。其中,销售行为违规以2122件高居榜首,信息披露违规以1639件紧随其后,两者合计占比超过同期全部违规事件的七成。

  数据背后,折射的其实也是行业的深层问题。

  部分机构为冲刺业绩,对销售话术审核流于形式,甚至默许前端“打擦边球”。在银保、个险、网销等多元渠道并存的格局下,销售行为的合规管控始终滞后于业务扩张速度。

  更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违规以639件位列第三,这类违规往往更具隐蔽性和传导性。毕竟,当内控制度无法真正嵌入业务流程,任何外部冲击都可能演变为系统性风险。

  01

  销售误导“重灾区”,从朋友圈到银保渠道

  当销售加速从线下柜台走向社交平台,随之而来的合规风险也逐步暴露。

  今年3月,人保财险锦州市分公司松山新区营销服务部因工作人员在朋友圈对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进行引人误解的宣传,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万元。涉事员工因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误导性宣传内容,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该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因未履行对员工宣传内容的管理责任,也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这种‘只提贷款、不提保险’的宣传方式,在保证保险业务中并不少见。”业内人士指出,如果不充分披露产品属性和费用结构,消费者很容易对产品性质产生误解。

  类似案例并非个例。

  太平洋人寿吉林省分公司及长春中心支公司也曾因财务数据不真实、销售人员擅自印制含误导性内容的宣传材料以及通过朋友圈进行不实宣传等问题,被罚款合计40余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至少7家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因从业人员通过朋友圈发布误导性内容被行政处罚,涉及人保财险、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中汇人寿、英大泰和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等多家机构。

  总体来看,其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三类:

  一是对保险产品性质描述不清或存在误导,如保证保险业务中只强调贷款功能,却未说明保险属性;二是借产品停售进行营销炒作,诱导消费者尽快投保;三是夸大收益或不当对比,将分红险、万能险收益与银行存款利率简单对比。

  正如业内分析指出,当前乱象的核心在于“高佣金驱动下的急功近利”,同时叠加机构对私域营销管理责任缺失以及审核监测手段不足。

  同时,银保渠道作为人身险行业的核心销售渠道,凭借银行网点优势一直是险企发力的重点。但激烈的渠道争夺,也让这一领域成为违规的“重灾区”。

  如今年2月,太平洋人寿广州中心支公司因“虚列银保业务佣金、为合作银行承担营销费用”,被罚款28万元。

  所谓“虚列银保专管员佣金”,其实本质上还是险企变相支付额外费用、争抢银行渠道资源的手段,属于银保渠道中典型的“小账”违规。这类行为不仅导致险企财务数据失实,掩盖真实经营状况,还会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潜藏费差损风险,最终可能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2023年8月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先后下发多项文件,构建起银保渠道“报行合一”的监管框架:即保险公司向监管部门报送产品审批或备案材料中所使用的产品定价假设,须与实际经营行为保持一致。

  政策落地后,人身险银保渠道佣金费率较之前平均水平下降约30%。但在实际操作中,银保专管员薪酬佣金的合理性、真实性仍难以精准辨别,给部分险企分支机构留下了违规操作空间。

  02

  典型案例,从瑞众保险到大地保险

  作为由华夏保险风险处置后新设的国有保险公司,瑞众保险于2023年6月28日获批开业,注册资本565亿元,成为国内注册资本最高的寿险公司。

  然而,这家“含着金钥匙出生”的险企,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已累计收到22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机构罚款合计434.5万元,个人罚款合计68.9万元,涉及违规宣传、欺骗投保人、销售误导等。

  今年4月,瑞众保险山东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意外险费率、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培训课件不合规,被处以警告并罚款98万元,多名高管同时被罚。

  大地保险的情况也更具警示意义。2025年全年,这家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累计被罚没超1400万元,违规案例涉及全国多家分支机构。

  2025年8月,因未按规定使用备案条款费率、给予合同外利益等违规行为,大地保险总公司收到监管473万元重磅罚单,其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等核心合规岗位的关键人员也一并受罚。

  更令人担忧的是“边整改、边违规”的现象。在收到巨额罚单后,大地保险曾回应将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整改,但随后数月间,其瓮安支公司、江苏分公司仍接连因给予保险费回扣被罚。

  “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在大地保险的违规案例中最为频繁,暴露出基层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而采取的违规竞争手段。

  业内分析指出,这通常源于三方面原因:基层机构业绩考核导向存在偏差、基层合规培训不到位、总部对基层的合规监管力度不足。

  03

  政策加码,“负面清单”扩容到“双罚制”

  面对违规乱象,监管层也正在构建更加严密的制度防线。

  2023年,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将保险销售行为划分为销售前、销售中、销售后三个阶段进行全流程规范。

  该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产品复杂程度、保费负担水平以及保单利益风险高低等标准进行分类分级。同时,推动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管理,实现“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

  今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6版)》,条款数量从2025版的103条增至105条。

  新增条款重点聚焦两大领域:一是医疗保险产品处方审核,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承担处方审核的主体责任,不得全盘外包给第三方服务商;二是分红险红利分配,严禁在产品说明书中夸大红利分配承诺,要求书面红利分配政策必须与实际利益演示保持严谨的精算一致性。

  在精算假设方面,2026版负面清单全面对标第四套生命表,要求险企审慎判断产品主要责任并选择适用的发生率表类别,健康险精算假设必须考虑医疗费用通胀因素。

  同时,2026版负面清单也进一步强化了费用管控和渠道合规要求,将“报行合一”的执行进一步细化。所谓“报行合一”,即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确保备案内容与实际经营行为完全一致,杜绝“备案一套、执行一套”的乱象。

  相关券商研究指出,“报行合一”有望带动行业费用率改善、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并提升保险公司对风险的精准定价能力。

  且当前监管也正从“机构处罚”走向“机构+个人双追责”。

  如在太平洋人寿吉林省分公司案例中,多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在泰康人寿湖南常德中心支公司案例中,6名代理人因朋友圈违规宣传分别被罚款-。

  “双罚制”模式也标志着监管逻辑正在从单纯的事后处罚,转向对营销宣传全过程的强监管,将倒逼保险公司压实内部管理责任,显著提高从业人员违规成本”。

  结语

  纵观这一年来的罚单与政策,一个清晰的信号已经显现,即监管正从“点状处罚”走向“系统性问责”。

  合规,正从“成本项”转变为决定机构能否持续经营的核心能力。

  正如业内所言:“当监管的探照灯照进每一个角落,裸泳者终将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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