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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顺利通过专家审查
发布时间:2026-04-07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由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集团下属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主编单位,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标定〔2023〕670号)的文件要求列入编制计划。该标准的编制是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上海市城市更新战略的重要举措。

  近日,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组织召开了《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送审稿)专家审查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标准定额处、节能建材处,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标准科和节能科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会长崔明华、秘书长张俊,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李向民等主编单位以及参编单位代表共二十余人参加会议。

  标准审查专家组由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王美华、上海中船九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林丽智、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集团副总工程师李伟兴、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翟晓强、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机电二院电气总工程师叶谋杰、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深总工徐凤、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华东工程事业部副总经理曹毅然组成。

  李向民介绍标准编制概况

  审查会上,主编单位详细汇报了标准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汇报,并逐章逐条审查了标准内容,认为标准明确了本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的适用范围、评价原则、等级划分、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可操作性强,将对推进本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支撑作用。专家组一致同意标准通过审查。

  市住建委标定处副处长兰守奇讲话

  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会长崔明华总结讲话

  与会领导充分肯定了标准的编写质量,并指出本市“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本标准将以标准化手段服务城市更新,促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规范实施与品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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