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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过渡期将截止,多家金融机构设置首席合规官
发布时间:2026-01-29

  据报道,1月27日平安银行任命重庆、昆明、青岛、佛山、乌鲁木齐、沈阳、哈尔滨、西安八家分行的行长,兼任分行合规官。近日浦发银行也宣布任命副行长并兼任首席合规官。在近一个月以来,多家商业银行纷纷发布新的任命信息,而这些任命信息不约而同的提到了“首席合规官”一职。

  法规依据

  这样大规模的银行职位变动,正是源自重要政策的指导:《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首席合规官是高级管理人员,接受机构董事长和行长(总经理)直接领导,向董事会负责。金融机构原则上应当在省级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设立合规官,合规官是本级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接受本级机构行长(总经理)直接领导。金融机构的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应当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的任职资格许可,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一条款并硬性要求金融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生效,同时设置了1年的过渡期。办法为各类受监管金融机构提供了统一的合规管理原则,强化了监管的有效性,推动合规从“被动应对监管”转向“主动嵌入业务全流程”。

  首席合规官简介

  首席合规官作为企业核心管理层人员,全面领导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确保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及员工履职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国际标准与内部制度要求,有效防控合规风险。

  首席合规官的核心职能包括:

  合规体系建设:负责制定企业的合规战略目标,并领导建立相应的制度与流程,监督合规部门的履职情况;

  合规风险识别与防控:主导对发展战略、新产品新业务、重大决策等重大事项开展合规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识别、预警和应对合规风险;

  合规监督:负责开展合规考核与队伍建设,处理违规举报及合规案件调查;

  合规文化建设:组织推动企业合规培训活动,为企业培育符合企业价值观的合规文化氛围,并为员工提供合规咨询和支持。

  数据情况

  办法发布至今,已有数十家银行设置首席合规官岗位,具体情况如下(不完全统计):

  首席合规官资格核准条件

  办法第十六条 首席合规官在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相应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科以上学历;

  (二)从事金融工作八年以上且从事法律合规工作三年以上,或者从事法律合规工作八年以上且从事金融工作三年以上,或者从事金融工作八年以上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但若由行长(总经理)兼任首席合规官,则不受办法规定的首席合规官任职条件限制,不需要另行取得任职资格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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