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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动态|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发布时间:2026-01-23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

案件名称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交易概况(限200字内)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能源集团”)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气电集团”)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主要从事城市管道天然气供应业务。交易完成后,湖南能源集团和气电集团分别持有合营企业51%和49%股权,共同控制合营企业。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简介1、湖南能源集团湖南能源集团1992年7月18日成立于中国长沙市,主要业务为能源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投资于金融业务、咨询设计与资产管理业务。湖南能源集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下属企业。
2、气电集团气电集团2002年12月4日成立于中国北京市,主要业务为基础设施、天然气发电、加注板块和天然气贸易。气电集团最终控制人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炼化与销售、天然气及发电、金融服务等。
简易案件理由(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1、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
√2、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
3、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
4、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5、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6、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备注横向重叠:2024年中国境内城市管道天然气供应市场:气电集团:0-5%,湖南能源集团:0-5%,双方合计:0-5%纵向关联:上游:2024年中国境内天然气批发供应市场:气电集团:15-20%下游:2024年中国境内城市管道天然气供应市场:气电集团:0-5%,湖南能源集团:0-5%,双方合计: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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