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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金融案例汇编连载 | 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基于《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落地水上运输业转型贷款
发布时间:2026-01-21

  来源:市场资讯(来源:绿色金融)案例二十四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基于《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落地水上运输业转型贷款一、基本情况2023年12月21日,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等部门共同印发了《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及其使用说明,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目录》突出创新与特色,探索转型金融“上海方案”,首批纳入了水上运输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和航空运输业六大支持行业。作为唯一总部在沪的国有银行,交通银行总行深度参与并牵头制订了《目录》中水上运输业部分。《目录》发布后,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立即在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指导下,在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的大力支持下,依据《目录》标准,成功落地上海市水上运输业首笔转型金融贷款,为集团旗下子公司提供了7.5亿元转型金融贷款。该笔贷款投放后,为加大对航运产业链转型金融发展的支持力度,交行总行牵头成立了总分支以及子公司在内的航运转型金融服务方案制订工作小组,制订的《交通银行上海主场航运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已于今年5月在行内正式印发。二、创新亮点一是贷款投向与《目录》转型路径紧密契合。本笔贷款不局限于单一转型降碳路径,而是采用了综合降碳措施,并且达到《目录》要求的准入条件,与《目录》对转型贷款的条件紧密契合。全部贷款投向的船舶碳强度指标(CII)达到《目录》的先进值要求,符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13:Climate action,具有先进性及引领性。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贷款人不仅在船舶采购环节中要求船厂采用环保材料及新技术、消涡节能、废热回收、智能船用柴油主机等各类低碳转型措施,也在运营环节中深入践行智能航运、智能能效管理系统等降碳路径,与《目录》中水上运输业-远洋货物运输降碳路径一致。二是挂钩条件的反向设定,督促客户保持降碳减排先进性。不同于一般的可持续挂钩贷款的奖励性设定,本笔贷款采用了惩罚性反向设计,进一步督促客户持续保持转型降碳的先进水平。鉴于贷款所购船2023年建成下水运营,根据公司内部按照IMO测算公式计算出的CII值为3.4,达到A类标准,已经满足转型目标先进值。因此本笔贷款的转型指标设定为:营运船舶自身碳强度指标不低于目前(CII)评级A类水平,且满足中国海事局及IMO关于营运船舶的相关规定要求。且该笔贷款将贷款利率与转型金融指标相挂钩,如设定的转型金融指标未按时达成,则会在下一个调息年调增该笔贷款的贷款利率,该举措有效加强了企业保持行业内领先碳排放水平的驱动力。三是有效提升了企业在低碳转型领域的发展进程。本笔贷款发放过程中,银行和第三方机构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了自身的转型规划和发展目标,并且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时间和范围。中远海运集团子公司根据该笔转型贷款的转型金融指标要求,也承诺将相关船舶的运营碳强度维持在CII A类以上水平,并将每年按时获得IMO(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应认证,后续如有新造船舶计划,将满足每艘新造船的能效值符合IMO的能效值准入要求。三、取得成效一是该笔贷款具有较强的转型金融首单示范性意义,鉴于《目录》是国内首个将水上运输业纳入行业范畴的转型金融标准,交行上海市分行所投放的中远海运集团转型金融贷款也是全国首笔水上运输业转型金融贷款。二是该笔贷款转型引领性效应显著,该笔贷款严格遵循《目录》中水上运输业的相关要求,通过引入交通银行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产品,将《目录》中水上运输业的降碳目录先进值设定为降碳绩效目标(SPT),并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联合赤道认证后定期披露,确保贷款投向的船舶碳强度指标(CII)达到《目录》的先进值要求,符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13:Climate action。三是交通银行以该笔业务为支点形成的水上运输业绿色低碳转型服务方案,将进一步推动航运业全链条的绿色低碳转型进程。该笔贷款落地后,交通银行总分行与基层经营单位一起,结合前期目录编制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实地走访企业的需求调研成果,针对上海港—洛杉矶港绿色航运走廊建设、上海港国际能源加注中心、绿色化国际一流邮轮枢纽港等多元化业务场景所制订的《服务方案》已在行内正式发布。该方案支持范围涵盖航运产业链上游燃料供应链体系、中游船舶制造、海运承运商和下游港口和货代公司等。通过可持续发展挂钩类转型贷款、用于航运绿色低碳转型的转型债券、为航运产业链核心企业共建绿色认证体系等一揽子金融创新性产品等方式,加快带动水上运输行业全链条的转型降碳过程。四、推广条件符合《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支持领域,有转型需求的企业,需按照《目录》要求设计企业未来降碳目标及具体措施,按约定日期提供降碳信息披露报告。五、建议及相关事项该项目在研究与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是航运企业面临欧盟碳关税带来的转型需求和第三方机构认证的成本压力,同时,目前我国对于绿色船舶的认定标准还有待完善。相关意见及建议如下:一是建议加快创设转型金融支持工具,交通银行前期调研中了解到国际航运企业在欧盟开始征收碳关税后面临较大的低碳转型压力。但此类企业要求的贷款利率非常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的转型贷款投放积极性。企业在首次尝试后,也怠于通过转型融资的方式来获得融资支持。目前转型金融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迫切需要货币、财政、产业多方政策联合发力,如对银行的再贷款支持工具、对水上运输业转型的财政补贴,尤其是内河电动船舶改造补贴等,多措并举以期发挥更好的驱动作用。二是建议考虑第三方机构认证费用的补贴政策,交通银行客户反映,香港地区转型融资第三方机构的认证费用由政府补贴,而上海地区客户对于聘请第三方机构认证的费用接受度仍较低,尤其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该费用对经营压力较大。如果由银行承担第三方认证费用,会影响银行转型贷款投放的积极性。三是建议完善沿海和内河领域碳核算和降碳目标机制,并研究形成标准化披露模板。当前沿海和内河领域碳核算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企业转型过程中的降碳信息披露难度较高,披露质量较低,且第三方碳核算的成本较高。建议金融管理部门与产业部门共同研究形成碳核算框架体系,形成标准化核算和披露模板,为市场主体提供核算和披露指导与支持。四是建议政府性担保基金或金融管理部门推出支持转型发展的专项风险缓释担保措施,沿海和内河领域仍有大量船东以中小企业、“夫妻店”等模式开展经营,此类客户受制于资金短缺、信息不对称、缺乏有效风险缓释措施等问题,难以在商业银行获得有效融资支持。建议金融管理部门充分考虑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转型金融业务需求,通过创设担保基金专项贷款产品或纳入普惠金融再贷款等方式,加大金融机构对中小融资主体低碳转型的推动意愿。(绿色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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