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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监管央企144家,有四个巨无霸企业,27家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2026-01-20

  在我国央企监管体系中,财政部作为核心监管主体之一,肩负着规模庞大的央企出资人与监管职责。数据显示,由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实施监管的央企总数达144家,这一数量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央企多出44家,构成了我国国有经济布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这144家央企并非单一业态,而是根据功能定位与业务属性细分为三大类别:包括国务院授权财政部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核心骨干企业4家、承载文化传承与意识形态安全使命的中央文化企业113家,以及支撑国家金融稳定与经济运行的中央金融企业27家。

  三类企业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分别在国民经济命脉领域、文化事业发展、金融服务保障等关键赛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战略作用,共同构筑起我国国有经济的坚实根基。

  国务院授权财政部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核心骨干企业4家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央企,注册资本17395亿元居央企之首,员工超200万,2023年营收约1.27万亿元。作为全球最大铁路运营商,高铁营业里程超4.2万公里,占全球近70%,统筹全国铁路运输与重大工程建设,是国家交通与经济大动脉。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央企,2024年营收7025.84亿元、利润865.23亿元,位列世界500强第83位、全球邮政首位。网点覆盖全国城乡,是唯一实现“乡乡设所、村村通邮”的机构,主营寄递、物流、金融等多元业务,承担特殊民生服务,是普惠金融重要力量。

  中国烟草总公司

  1982年成立,与国家烟草专卖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年利税超1.5万亿元。下辖33个省级专卖局、17个省级工业公司、92家卷烟工厂,实行专卖专营模式,统一管理行业全链条业务,是国家财政收入核心支柱。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央企,注册资本236亿元,经营区域5.36万平方公里,拥有耕地4874.4万亩。粮食年产量连续14年稳定超400亿斤,累计产粮破万亿斤,以粮食种植加工为主业,是国家商品粮基地与粮食安全“压舱石”。

  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27家中央金融企业完整名单如下(按类别划分,含工农中建、中信、保险等):

  一、政策性银行(3家)

  1.国家开发银行

  2.中国进出口银行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5家)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综合金融集团(3家)

  1.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3.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四、保险类机构(6家)

  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3.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5.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五、资产管理公司(4家)

  1.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华融)

  2.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金融机构(6家)

  1.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5.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6.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

  财政部对27家中央金融企业的股权持有,分为直接持有与通过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汇金)间接持有两种核心路径,同时存在少量特殊安排。

  核心持股主体

  直接持有:财政部以国家出资人的身份,直接持有部分中央金融企业股权,例如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等。

  间接持有(主要通过中央汇金):中央汇金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7年,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从央行购买中央汇金全部股权,并注入中投公司作为出资,形成“财政部→中投公司→中央汇金→金融企业”的间接持股链条。中央汇金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国开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特殊安排:部分机构股权会因改革调整,如2025年财政部将中国信达、东方资产、长城资产、中证金融、中农再保险等股权划转至中央汇金,强化专业管理与监管分离。

  履行终极出资人职责的重点文化出版企业:

  1.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出版“国家队”,注册资本19.34亿元,年出书万余种,2023年营收超160亿元。旗下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等23家单位,扛鼎文化传承与思想阵地建设重任。

  2.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电影行业龙头,2023年主导出品37部影片,票房前10占6席,贡献超200亿元票房。统筹近1.2万家影院,弘扬主旋律,筑牢影视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3.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央视全资控股,国内最大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机构,年产千余小时原创内容,新媒体矩阵覆盖超10亿用户,担当主流舆论传播与国际文化输出使命。

  4.紫荆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深港双总部,注册资本50亿元,旗下拥联合出版、银都机构等平台。深耕影视、传媒、文旅,促进内地港澳文化交融,维护港澳文化安全与国家认同。

  5.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教育出版龙头,年出版数万种教材教辅,服务亿级师生,2023年版权输出281项。以教材为载体融创新理论,夯实立德树人教育根基。

  补充说明:

  1.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终极出资:国务院;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监管。

  日常管理:中宣部主导,集团对所属单位行使出资人权利,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2.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中影股份)

  控股股东: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持股约67.36%),为中央文化企业。

  出资人链条: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对中影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影集团对中影股份行使股东权利。

  监管机制:中宣部主导,财政部实施国有资产监管。

  3.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唯一股东:中央广播电视总台(100%持股),履行日常出资人管理。

  监管属性:属中央文化企业,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实施国有资产监管,中宣部主导内容与导向管理。

  4.紫荆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终极出资:国务院;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为国有独资文化央企。

  日常管理:中宣部主导,统筹港澳文化业务,承担文化安全与国家认同使命。

  5.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终极出资:国务院;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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