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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假国企洗白路:名字伪装、背景“挂靠”、“大项目”设局
发布时间:2026-01-16

  《方圆》记者梳理发现

  自2021年以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已先后公布823家“假国企”名单

  这些假冒的“国家队”不仅数量惊人

  更擅长包装出极具迷惑性的名头

  “中”字头、“国”字头频现

  在信息透明度空前提升的今天

  仅凭“国字号”就能一路畅通无阻吗?

  假国企又是如何被“洗白”的呢?

  谁在制造假冒“国家队”

  中电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能华源(天津)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上海第四分公司……这些企业名称看似“根正苗红”,实则是子虚乌有的假国企。梳理其命名规律发现,“中”字头、“国”字头占比极高,业务覆盖能源、航空航天、产业园开发等多个领域,更有甚者在工商注册信息中直接标注“国资委100%控股”,极具迷惑性。

  事实上,假冒国企并非新鲜现象。尽管公安部、国资委等部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每年定期公开曝光假冒国企名单,但此类行为仍屡禁不止,在部分地区还呈现出专业化、隐蔽化、链条化的新特征。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胡迟在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分析,假冒国企行为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是部分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企图借助国企、央企的光环、品牌信誉、政策优势与资质背景,在招投标、融资贷款、商业合作等环节牟取不正当利益,比如凭借“国企”身份挤走竞争对手中标,以更低利率获取融资,或骗取地方政策倾斜。这些行为一旦出现风险,不仅会严重损害真正国企央企的声誉,更会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环境。

  “只要这种逐利的根本动机存在,类似行为就难以彻底绝迹。”胡迟坦言,随着监管治理力度持续加码,假冒国企的手段也在不断“迭代升级”,从早期简单的伪造公章、虚假注册,逐渐演变为更具迷惑性的复杂操作。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则表示,假冒国企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在于,国有企业因社会声誉高、公众信任度强,在招标等环节更容易获得青睐。

  公安部2023年公布的典型案例显示,当前,一些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伪造国企央企公文印章,打着国企央企旗号从事非法商业运营、虚构投资项目等方式实施诈骗,受害者不仅包括普通民众和企业,甚至不乏地方政府。那么,这些“李鬼”究竟是如何突破层层审核,完成从“李鬼”到“李逵”的洗白戏码的呢?

  假国企的三步洗白之路

  假冒国企的骗术虽不算新奇,但其包装手法却极为精密,已形成一套环环相扣的操作链条。《方圆》记者梳理相关案件发现,目前“假国企”乱象主要表现为四大形式:伪造国资背景、虚假挂靠、注册名称中违规使用“中”“国”字样、通过股权结构嵌套制造关联假象。

  第一步:把“中”“国”直接嵌入公司名称,制造“国家队”光环。《方圆》记者梳理2023年国资委发布的第三批假冒国企名单(共295家)发现,仅包含“中国”字样的企业就有39家,带“中”字头的更高达161家,“国”字头与“中”字头合计占比超六成,直观强化了“国企”身份的辨识度。

  更有甚者,伪造“萝卜章”行骗。如安徽省马鞍山市一起假冒央企实施合同诈骗案件里,犯罪团伙通过伪造印有“中国国电”字样的名片、合同文本、公司标牌、企业宣传图等,冒充中国国电集团下属企业。

  第二步:在名号伪装基础上,造假者进一步通过股权设计制造“背景迷宫”,核心套路是:伪造“国字头”母公司→设立多层空壳公司→以国企央企身份对接地方招商→套取政策红利与资源。这种“套娃式”结构通过母、子、孙公司层层嵌套,大幅增加审查难度,“真身”隐于重重股权之后,难以被轻易识别。

  更隐蔽的是内外勾结的“挂靠”模式,形成天然“保护色”。胡迟指出,部分民企主动寻求与国企合资,甚至提出让国企出“干股”,本质上仍是企图戴上“红帽子”。尽管国家鼓励混合所有制改革,但不法分子利用这一形式,以合法外壳掩盖其非法目的。

  知本咨询公司国企产权研究院院长常砚军向《方圆》记者进一步分析,当前假国企已从早期“硬蹭”(直接伪造材料)演变为更隐蔽的三类新型手法。

  一是混改退出型。部分国企在混改后退出合作企业、不再控股,但若未及时要求对方更名(按规定非控股后必须改名),这些企业仍可顶着原国企“名头”活动,误导外界。

  二是复杂结构型。利用大型集团层级多、结构复杂的特点,在末端或非重要子公司层面做手脚(如虚假投资),让人误判其拥有国企背景。

  三是半真半假型。通过“挂靠”成为国企旗下某层级公司的子公司,但非正规投资关系,而是依赖内部人员利益输送或其他非法手段。

  “其中,‘半真半假型’因有‘内部人’站台背书,欺骗性最强。”胡迟透露,部分国企内部人员因收受好处、熟人关系或亲属纽带,放任甚至协助挂靠、出借资质,导致地方单位更难甄别。

  第三步:包装“高大上”项目——造假者往往抓住地方发展新兴产业的迫切心态,包装出符合地方产业方向的“高大上”项目,利用地方政府对“国字号”背景的天然信任,在短期内促成合作。

  胡迟介绍说,其具体表现为:一是项目规模大,动辄数十亿元甚至上百亿元。二是多属于一些新兴产业,如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新趋势、新风口、新赛道初现,总伴随着泥沙俱下、鱼龙混杂,有的人打信息差,利用技术、地域等信息壁垒瞒天过海。

  例如,北京孔效正、刘治学等5人,冒充国家有关部门领导并伪造相关部委文件,宣称将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投资高达“千万亿元级别”的项目,对外发包并承诺“接下即有巨额回报”。消息扩散后,浙江、江苏等地20余名老板、商人嗅得“商机”纷纷入局,最终被骗走了600余万元“保证金”。2024年12月28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对孔效正、刘治学等5人判处有期徒刑。

  又如,2023年6月,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一总投资350亿元的光伏制氢项目在中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自称隶属国家电投的“中广通科技”参与其中。但光伏制氢成本高、耗水量大,酒泉的区位条件并无优势,这一不合常理的投资引发公众疑惑。随后,国家电投率先打假,明确“中广通科技”为冒牌央企,其资质、手续、投资额及设备均系伪造。万幸的是,该项目因规模离谱引发业界震动和媒体关注,骗局被及时戳穿,未造成重大损失。

  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办理的“中国梦”项目诈骗案中,犯罪分子宣称“国家有个福利政策,叫作‘中国梦’项目,这都是有‘国家红头文件’支持的。只需缴纳168元的会费,就能参加这个项目,能分红、能消除前科劣迹、能当国家公务员,还能分配房子……”这个承诺“好得离谱”的项目,居然发展出数万名会员。经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11月27日,已经有部分主要被告人以诈骗罪被判刑。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吴拓向《方圆》记者表示,还有部分人员利用曾承接过涉密项目的国企任职经历,离职后冒充该国企领导实施诈骗。他们借助这类国企管理严格、外人不便核实身份的便利,以曾任职期间的工作事务为由联系企业洽谈项目,随后以项目急需资金、调配资源等名义,要求企业先行垫付费用或转账至指定账户,进而骗取钱财。此类行为不仅损害相关国企声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还因涉密背景导致调查取证难度较大。

  此外,造假手段还在不断升级,甚至形成灰色产业链,中介可以提供“明码标价”的服务。2023年6月,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接到一家国企报案,反映被山西某公司虚假挂靠。一个月后,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也接到类似报案,反映被湖南某公司虚假挂靠。涉事国企被登记为该两家公司“全资控股股东”。

  调查发现,这些假国企在注册时提交的法人授权书、母公司营业执照、股权决议等材料全部伪造,均通过修图、伪造公文印章等手段制作。2024年2月,北京警方破获一起批量用假证件注册假国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警方发现,这伙人利用假资料注册假国企后,对外销售假国企下属的一至五级子公司身份,一级子公司大概在200万元至800万元不等,五级子公司大概在20万元至50万元不等。

  即便遭到打假,假国企还可通过“平移”方式变更成为其他国企下属公司。例如,广东广州三航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3月变更为某央企子公司,同年10月被国资委列为假冒国企曝光。大约半年后,其先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随后又通过两次股东变更,“平移”至另一家当时显示为国资背景的公司旗下。第二次“挂靠”后,新的国资股东也在约5个月后被国资委列为假冒国企。该企业后续再次变更股东。

  假国企的巨大危害

  从名号包装到股权迷宫,从挂靠牟利到项目设局,假国企的洗白链条已形成精密分工与成熟模式。假国企的危害如多米诺骨牌一般蔓延,对市场秩序、经济安全到政府公信力、国企品牌信誉,形成全方位的冲击。

  “首先是直接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生态。”胡迟表示,凭借“国字号”光环的天然信任优势,假国企在商业活动中屡屡“降维打击”:招投标环节中,以“国家队”身份挤走合规企业中标;融资场景中,利用虚假背景获取更低利率的贷款;合作洽谈时,轻松骗取地方政策倾斜与资源支持,让合法经营企业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

  其次是暗藏高额经济诈骗风险,威胁企业与金融机构财产安全。假国企的身份伪装,常被用作诈骗工具。例如,甘肃省酒泉市公安机关打掉一个假冒“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央企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宋某、黄某等犯罪嫌疑人8名,涉案金额1亿元。经查,该犯罪团伙利用伪造的“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资料,冒充央企工作人员在银行开立企业对公账户,并以该对公账户签发3400万元人民币的商业承兑汇票,向第三方公司转让获取贴现实施诈骗。目前该案已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此类行为还会严重透支政府公信力,损害央企国企长期积累的市场声誉。”胡迟说,地方政府对“国字号”项目的天然信任,常被不法分子精准利用。当一个号称投资158亿元的“超级项目”最终被证实投资方是假冒国企时,项目搁浅不仅意味着前期投入的财政资金、土地资源付诸东流,更会让公众对政府招商筛选能力、项目审核机制产生质疑,直接削弱政府机关在市场主体与地方群众中的信誉和形象,威胁央企品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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