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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6-01-15

  

序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作出决定机关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及相关分支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贷款相关业务不尽职、保理业务不审慎、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对农行海南省分行罚款100万元、对农行三亚分行罚款35万元、对农行东方支行罚款30万元、对农行儋州分行罚款25万元、对农行定安支行罚款20万元、对农行海秀支行罚款25万元,对廖宝印、蔡亲道、许晓雯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2海南保亭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贷款相关业务不尽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对保亭融兴村镇银行罚款95万元,对王帅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张留平警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中心支公司等相关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对平安财险金垦支公司罚款45万元,对平安财险海口中心支公司罚款40万元,对平安财险三亚中心支公司罚款26万元,对林毅、倪楚晶、苏国、李莉、王磊、张向东警告并罚款共计23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4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销售误导、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对瑞众人寿海南分公司警告并罚款40.5万元,对张松、权诚、舒波、唐天澍、朱旭华警告并罚款共计20.4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5保通保险代理海南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对保通保险代理海南分公司罚款5万元,对石磊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6中升保险销售海南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对中升保险销售海南分公司罚款5万元,对闫法晨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7海南方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海南方安保险代理公司警告并罚款14.3万元,对陈川志、李显斌警告并罚款共计8.3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8鲲鹏保险经纪(海南)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内部管理不到位,侵害第三方权益,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对鲲鹏保险经纪公司警告并罚款25.3万元,对彭煊、万鸿辉、爨德明、于涵警告并罚款共计8.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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