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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08

  湖金复〔2026〕3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关于收购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建设立交通银行湖州安吉支行的请示》(交银〔2025〕29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收购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梅溪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天荒坪支行,承接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收购事宜,并督促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法人机构解散等相关事宜。

  三、你行应在上述支行筹建工作结束后向我分局申请核准开业。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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