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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违法仍提供场所或条件!一国企被深圳市监处罚
发布时间:2026-01-06

  奥一新闻从“信用中国(广东)”官网获悉,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作出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广东)”官网

  据深市监福处罚〔2025〕华富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因涉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18日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处以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组建于1952年,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100亿元,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建二局华南分公司是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区域公司。1981年,该司正式进驻深圳,2002年中建二局注册成立中建二局深圳分公司,2019年5月更名为中建二局华南公司。中建二局华南分公司在深圳先后承建了包括深圳市民中心、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卓越皇岗世纪中心、腾讯滨海大厦、深圳地铁13号线、深圳长圳保障房等在内的多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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