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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三家分支机构合计被罚63万元: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险、欺骗投保人等
发布时间:2026-01-06

  1月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因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险,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的业务财务资料、欺骗投保人,被罚款34万元。同时,秦宝彪(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营销拓展部经理)因欺骗投保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丁晓蕾(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银保部部门经理)因编制虚假的业务财务资料,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的业务财务资料,被罚款28万元。同时,孙宁(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兼银保部负责人)因编制虚假的业务财务资料,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 鲁金罚决字〔2025〕160号 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险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 鲁金罚决字〔2025〕161号 编制虚假的业务财务资料、欺骗投保人 罚款34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3 秦宝彪(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营销拓展部经理) 鲁金罚决字〔2025〕162号 欺骗投保人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4 丁晓蕾(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银保部部门经理) 鲁金罚决字〔2025〕163号 编制虚假的业务财务资料 警告并罚款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鲁金罚决字〔2025〕164号 编制虚假的业务财务资料 罚款28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6 孙宁(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兼银保部负责人) 鲁金罚决字〔2025〕165号 警告并罚款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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