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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创业全资子公司因申报不实等被罚
发布时间:2025-11-25

  近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 关于东方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申报不实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浦江关缉违字[2025]626号)。东方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因进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税款征收的违法行为,被罚款12.41万元。

  当事人委托 上海瑞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于2024年1月8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陶瓷摆件等相关货物,报关单号为220120241000009336,申报C&F总价4208500日元。经查,实际货物为卷轴画、书、画册、木质家具、屏风、卷轴画、相机及配件、工具等共计7540件,实际CIF总价1215943.71元,经计核漏缴税款207352.92元。其中摆件(铜)等15件商品经鉴定为一般文物;麝香囊49.7克,C&F总价5500日元,经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为濒危物种制品。

  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进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税款征收及进口濒危物种的行为。

  该公司官方公众号显示,东方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是 东方国际集团 对接服务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主平台,深度参与进博会,是进博会多年合作企业、未来出行专区招展合作单位。

  东方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4日,法定代表人张磊。为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创业 600278.SH)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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