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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西县税务局:水资源税精细管理护航“清水北送”
发布时间:2025-09-15

  十堰市郧西县地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肩负着“一泓清水永续北送”的重要使命。2024年12月,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全面推行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充分发挥绿色税收调节职能,以“申报提速、协作扩围、激励导向”为核心,持续优化水资源税管理,引导企业增强节水意识,提升用水效率,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优化流程,申报缴费驶入“快车道”

  “作为水电站,我们年取水量超过千万立方米。以往申报缴费需分别向水利、税务两个部门提交计划、报告并缴费,如今通过水资源税改革,流程得到了显著优化,办税效率大幅提升。”中广核汉江集团负责人陈聪提起费改税前后的变化,感触颇深。

  随着改革推进,纳税人办税体验明显改善。陈聪表示:“如今取水许可和纳税申报实现跨部门实时共享,我们在电子税务局可直接调取审批数据,系统自动带出台账、一键核算税款,全程不超过20分钟。”

  为做好改革衔接,郧西县税务局与水利部门强化协作,积极推进取水用途、地点及节水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工作,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申报流程,努力实现纳税人“无需重复录入”的便捷高效体验。郧西县税务局税政三股负责人罗宇翔介绍,税务部门前期梳理重点取水企业名单,配备“税务管家”提供差异化辅导,明确政策适用标准,依托“智税行”服务模式,通过征纳互动线上实时答疑。目前已累计服务企业次数超100余次。

  机制创新,跨域共治织就“防护网”

  郧西县孤山水电站位于汉江交汇处,坝址横跨郧西县与郧阳区两地,是区域重要的清洁能源项目。因跨区特性,其税收征管及收入分配一直是难点问题。依据2018年两地政府与企业共同签订的税收分配协议,郧西县与郧阳区按一定比例共享税收收入。

  跨区域税收征管在实践中曾面临挑战。此前,双方就企业留抵退税回补税款是否参与分配存在不同意见,协调难度较大。而在水资源税改革推进过程中,两地税务部门从大局出发,积极构建协同治税机制,率先在水资源税征收管理中实现突破。

  2025年1月,郧西县税务局与郧阳区税务局在征管核心系统中完成跨地区税收分配功能设置,实现水资源税收入共享,明确按协议比例自动划分税款。现在,企业仅需在郧西县完成一次性申报,系统即实时按比例将税款分别划转至两地,彻底解决了纳税人“两头申报、多次跑动”的难题,实现了跨区域水资源税征管一体化和利益共享,为跨域水电站税收管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郧西经验”。

  政策引导,节水转型释放“倍增效应”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设置差别税额,企业的水资源税负将与其用水量、用水效率直接挂钩。“水资源税改革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倒逼企业提高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持续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郧西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以十堰市锶源饮品有限公司为例,企业依托郧西县香口乡树撑岩村千年老泉优质水源,生产天然矿泉水。随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全线贯通,该公司开通“堰水进京”生产专线,让好水出山“天下知”。在税收政策引导下,公司将节水理念深度融入生产全流程,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引进物联网智能监控系统,对取用水进行实时监测与动态管理;改造反渗透净化设备和灌装生产线,新增循环水回收装置,实现清洗水、冲洗水多次回用与再净化,大幅降低新鲜水取用量。目前,公司每日可节水约40立方米,用水效率提升超12%,节水率提高逾5%。

  “水资源税政策让我们真正意识到‘节水就是增效’。”公司负责人金汉波表示,“通过推进节水改造,2025年第一季度水资源税同比减少约2184元,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水资源税政策效能的充分发挥,离不开征管机制的持续优化与创新。郧西县税务局通过深化部门协作、突破区域壁垒、引导企业转型,实现了水资源税从“征得准”向“管得精”、“治得好”的深层跃迁。这一系列管理实践,不仅夯实了绿色税收的调节基础,更为核心水源区探索出一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的良性循环之路,为“一泓清水永续北送”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源源不断的“税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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