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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原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一审宣判:非法收受财物4822万余元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发布时间:2025-09-07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余建国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5年9月4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余建国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余建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对余建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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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余建国利用担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西电网公司总经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信息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院长,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信息师、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人员在产品采购、项目承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822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建国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余建国部分犯罪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余建国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余建国,男,苗族,1964年8月出生,湖南保靖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9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82年9月至1986年9月,在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读本科。

  1986年9月至1989年3月,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

  历任中国南方电力联营公司电网建设部副主任、天生桥超高压局局长、国电南方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总经理,广西电网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南方电网生技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兼南网科研院董事长,南方电网副总工程师兼科技部主任,总信息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4年2月,据南方电网纪检监察组、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南方电网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余建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南方电网纪检监察组和贵州省毕节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5年9月4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余建国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余建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对余建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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