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 文章详细
金规16号文,留给这家头部地方AMC三年过渡期
发布时间:2025-08-27

  59家地方AMC中,浙商资产是颗“最闪亮的星”: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常年位居前三;以高度商业化、积极拓展省外业务的绝对优势横扫全国。

  但7月15日发布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5〕16号)明确提出:金融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上,地方AMC原则上不得跨省。这对于浙商资产来说面临着收缩战线,业务重点转向等挑战。所幸的是,还有三年的“过渡期”,即到2028年7月14日为止。

  地方AMC新规之其利弊

  浙商资产是全国首批5家、浙江省内第一家经原银监会公布名单,具有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的省级地方AMC,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是其核心业务,规模及处置收益位居行业前列。且2024年营收共计54.3亿元,归母净利润14.56亿,排名第二。且以16.16%的稳健增速保持头部地位,全年新增资产规模108.7亿元,资产总额达781.6亿元。

  来源:评级报告

  其在浙江省内主要区域设立了多家子公司,与台州、绍兴、义乌、萧山、湖州、金华、宁波、衢州等8个地方政府合资或独资组建和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已覆盖全省。已注册成立华东、华南、华西、华北、华中五大区域分公司开展不良资产业务,并在全国范围内搭建服务商管理平台及集群。

  不过“金规16号文”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AMC原则上不得投资设立子公司,特殊目的公司(SPV)除外。这对于地方AMC在展业区域外开设“区分公司”情况打击不小。

  值得注意的是,“金规16号文”未提“区域办公室”,这也留下了口子,目前很多AMC只是通过设立类似“北京办、广州办”的形式存在,原则上区域办也可以拓展跨区域的“轻资产”服务业务。

  除了分公司限制,“金规16号文”还明确规定地方AMC不得跨省经营,非金与个贷不良除外。

  截至2024年末,浙商资产已在全国22个省份有业务落地,省外累计不良资产包收购成本同比增加38.68亿元至379.72亿元,本年末省外不良资产业务余额增至151.49亿元,其中投放规模占比前三的区域仍为福建、江苏和四川。

  

  来源:债券募集说明书

  不过对于浙商资产来说,“金规16号文”有约束,但也有鼓励。

  “金规16号文”最核心的内容之一是推动机构回归不良资产经营主业。始终坚持主业、风控能力强、处置能力突出的地方AMC将迎来发展机遇。行业整体将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式增长,转向以专业能力和处置效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这与浙商资产的核心优势相符。

  今年,其相关负责人也在公开场合明确提出AMC“非纯粹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在于资产管理能力,而非资本运作能力。过度金融化是行业风险根源,未来需强化资产价值挖掘能力,通过“来料加工”模式将错配资产转化为有效资源。

  浙商资产长期以来以不良资产处置为主业,高度聚焦主业,其业务结构基本符合新规要求。

  2022年至2024年,浙商资产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5.96亿元、56.19亿元和54.25亿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总体相对稳定。

  截至2024年末,其累计收购不良资产债权本金规模超过6612亿元;累计为近700家企业、26家上市公司提供纾困服务,化解财务危机超1965亿元,保障超26万人就业。

  

  来源:债券募集说明书

  战略分析

  1.“三打”与“三重”共进

  “三打”与“三重”并非取代关系,而是并存共进,协同发展的关系。“三打”聚焦于银行层面,“三重”则侧重企业层面,两者均具备持续深化的内在动力。在深化过程中,“三打”逐步从资金管理向资产管理延伸;“三重”则由监管型升级为控盘型、操盘型,最终迈向资产经营型。

  浙商资产在处置不良资产、盘活纾困类资产、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采用债权清收处置、债务重组等方式,根据主导方的不同分为自行清收处置和委托清收处置两种方式。

  同时,依托自身不良资产清收的专业能力开展财务顾问、托管重组等金融服务业务,是其不良资产清收主业的重要补充部分。近三年来,浙商资产收购不良资产包原值分别为746.60亿元、575.78亿元和895.43亿元,同期分别完成清收金额283.86亿元、230.87亿元和218.17亿元。其不良资产收购处置规模及处置收益均位居各省地方AMC前列。

  

  来源:债券募集说明书

  在“不良+投行”、“金融+产业”方面,典型案例有利用产融结合方式盘活上海核心区商业项目。针对该项目,浙商资产在前期尽调中耗时近一年,全面梳理债权债务关系及运营风险,最终以分期付款方式竞得标的债权。面对原债权人拒绝展期、处置周期紧张等挑战,其主动协调原债权人、法院、运营方及意向买受人,主导完成债权收购、司法处置、以物抵债等关键环节,并成功接管资产。后续通过投行化运作提升底层资产价值,优化运营管理,最终实现资产高效退出,将这一地理位置优越、满租状态稳定的优质商业物业交付专业运营方,体现了其“价值发现-重组盘活-增值退出”的全链条不良资产处置能力。

  2.加码个贷

  对于浙商资产来说,布局个贷不良势在必行。

  2023年5月浙商资产公开表示,已充分认识到个贷不良资产化解社会使命的重要性,于2020年7月成立专项小组,对个贷业务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调研,走访监管部门、出让方、律所、处置机构并充分论证后,决定把个贷不良处置业务作为战略业务来发展。累计管理个贷不良资产近280亿元,涉及债务人群超190万。

  2023年8月,其拿下了来自于捷信消金的本息合计170亿的个贷不良资产包,成为当年最大一笔个贷交易。此外,还曾于2021年收购了捷信消金86亿的资产包。

  截至目前,浙商资产已经在个贷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累计管理个贷不良资产规模超过280亿元。2023年,个贷不良业务收入为5.45亿元,同比增长40.46%,在不良资产业务收入中占比为13.91%。

  除了收购处置,浙商资产还自建了个贷生态系统,并为其他地方AMC提供服务。

  总结

  尽管面临宏观经济承压、资产处置收益率下行等挑战,2024年浙商资产仍以54.25亿元营收、15.24亿元净利润的稳健表现,延续了连续6年营收超50亿、5年净利润超10亿的行业标杆地位。更值得关注的是,其总资产规模突破780亿元大关、净资产增速近30%的扩张态势,与“个人经营性不良资产包批量收购"“工业科技板块营收激增"等业务创新相互印证,勾勒出地方AMC从传统不良处置向“金融+产业"综合服务商转型的清晰轨迹。

  但新规下的跨省限制、抵押物估值风险及非主业扩张等挑战,正考验其从规模扩张向价值创造转型的定力。未来,能否在监管约束下保持专业优势,将决定这家地方AMC能否真正实现从“大”到“强”的跨越。

  附:发展历程

  2013年7月,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由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国贸集团)出资设立浙商资产,首期注册资本10亿元(现金出资)。

  2013年12月,国贸集团决定以持有的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5.18亿元增资,注册资本首次增资至15.18亿元(股权出资)。

  2015年8月,股东会同意按原持股比例增资12亿元,注册资本增至27.18亿元(股东同比例增资)。

  2018年8月:引入两家战略投资者:注册资本增至60.18亿元(第一轮引战增资)。

  2020年注册资本增至70.97亿元(第二轮引战增资)。

  2022年,注册资本微调至71亿元(股份制改造)。

  2024年1月9日,浙商资产原“一把手”孙建华到龄退休,来自于浙商资产第一大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的应春晓接棒,兼任浙商资产董事长、党委书记。

  2024年8月-12月,注册资本增至78.85亿元(第三轮增资扩股)。

  2025年1月6日,浙商资产发布《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更的公告》:应春晓不再担任该公司董事长职务,选举李伟达为该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聘任李传全为该公司总经理。

  -

上一篇:
碧桂园服务:收费管理面积增至10.6亿平方米,最新成立IFM业务集团
下一篇:
济菏高速改扩建项目机电工程通过交工验收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