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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安全生产法,连云港赣榆东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被罚10万元
发布时间:2025-08-25

  近日,信用能源公布了连云港赣榆东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苏监能稽罚字〔2025〕7号处罚决定书文号显示,连云港赣榆东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处罚事由为该企业实施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的行为;处罚内容为针对该单位未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行为,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针对该单位未有效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行为,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5万元;针对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行为,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5万元。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处罚款10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连云港赣榆东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6日,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袁文清,是连云港赣榆东尚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隶属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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