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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贪污,安徽交通控股集团原副总经理夏柱兵被公诉
发布时间:2025-08-21

  正义网记者8月2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夏柱兵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夏柱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夏柱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夏柱兵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夏柱兵,男,曾任职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高速地产集团公司、安联高速公路开发公司等。2025年1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夏柱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违规侵占公共绿地

  非法侵占国有资产

  2025年6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夏柱兵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夏柱兵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和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为亲友谋利;违规侵占公共绿地,损害群众利益;亦官亦商,靠企吃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改制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国有资产,数额巨大。

  夏柱兵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夏柱兵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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