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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占用、破坏集体林地等,国能(普定)新能源有限公司被罚
发布时间:2025-08-21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获悉,8月15日,国能贵州电力旗下的国能(普定)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原因为“违法占用、破坏集体林地建设塔基及运输便道”等。

  

  内容显示,国能(普定)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是:2024年4月,该公司在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违法占用、破坏普定县猴场乡、补郎乡、猫洞乡、定南街道、玉秀街道、白岩镇集体林地1.5801公顷建设塔基及运输便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对此,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其2026年2月底前恢复1.5801公顷林地原状;对其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柒仟零壹拾伍元整(¥:23701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普住建综执罚决字﹝2025﹞第011086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国能(普定)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1911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鲁黎,公司由国家能源集团贵州电力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是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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