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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包天!一企业伪造“进口肥”,被罚20万元!
发布时间:2025-08-21

  近日,因存在销售的肥料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伪造产地,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被罚没款198324.8元。

  据介绍,2月19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口秀英海榆中线一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内,有存放待售的“谷杭复合肥料16-16-16”产品,产品涉嫌不合格。

  执法人员根据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出具《鉴定函》了解到,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未委托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进口上述复合肥料产品。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也未与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合同;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存档的进口合同及《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与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等资料不一致,涉案肥料产地伪造。

  随后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后判定,涉案肥料的包装标识、有效镁、锌、硼等项目不符合“检验和判定依据”中标准要求,依据GB/T15063-2020《复合肥料》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因存在销售的肥料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伪造产地,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被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罚款192764元、没收违法所得5560.8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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