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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新规叫停“潜规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面临提速
发布时间:2025-08-11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这份司法解释进一步回应了实践中的司法需求,直击多年来存在的用工“灰色地带”——转包、分包、挂靠、混同用工以及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现象。新规明确:承包人、被挂靠人须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混同用工时应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尤为引起关注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承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该约定无效。换言之,社保缴费不能靠“你情我愿”来规避。

  这是一份带有鲜明政策信号的司法文件,既是对劳动保障底线的重申,也是对社会长期存在的模糊地带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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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新规实施,公平与效率的新一轮博弈,刚柔之间如何寻找最大公约数)

  最高法的这次释法反映了两点宏观现实背景:其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本是劳动法实施多年来的基本常识。但现实是,至今仍需最高司法机关专门强调,并引发舆论广泛讨论,这说明社保缴纳问题在社会认知上依然存在大量“死角”,部分用工领域的执行力明显不足。其二,这份司法解释也再次传递出国家对社保缴纳的坚定态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永远排在首位,不存在“协商豁免”的余地。

  对于中国互联网行业而言,最高院释放的影响在于,长期存在的新业态“社保空白”地带有可能会很快被填补,相关企业须及早绸缪。

  在传统行业,逃避、规避社保的现象由来已久,堪称顽疾,有的是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干脆不签合同或约定不缴纳,有的则是通过外包、挂靠等方式,把劳动关系包装成劳务关系,规避缴纳义务,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长远利益,也削弱了社保制度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

  互联网行业堪称更阳光的行业,但也长期存在围绕社保缴纳的争议,尤其是如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保,就一直是个大难题,长期以来得不到妥善解决,大量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际上不能得到社会平均的社保保障。

  最高法这次释法使外界看到结束争议、达成共识的希望。外卖骑手全员社保时代有望加速来临。

  过去十年,中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催生了庞大的新型劳动市场: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直播带货主播、电商推广员等。这些劳动者往往有固定的工作时间、明确的绩效考核,并高度依附于某一平台的规则,但在合同上却被归为“独立承包人”而非雇员。这种用工设计使相关企业得以控制社保支出,却使劳动者在疾病、工伤、养老等风险面前缺乏保障。在不少案例中,这些劳动者不仅收入不稳定,还承担着更高的个人风险。

  现实中,大量骑手、司机、快递员每天工作时长普遍高于公司的普通雇员,由于长期在路上行进,其职业风险也比一般的办公室雇员要大,但却仅仅因为挂着“新业态”这个名头,而无法享受和普通职工一样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保待遇。一旦发生意外,往往阶段性失去全部收入来源,用人单位很可能就担责问题推诿扯皮,风险几乎全部由个人承担。这并非合理现象。

  以往,社会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覆盖不足保持相对容忍,部分原因是立法存在滞后,部分原因是为了给新兴行业发展留出空间,还有部分原因是新兴行业在初创阶段确实财力有限。但这种宽容期看起来已近结束。由于平台经济的勃兴,许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实际雇佣企业已经度过初创期,利润丰厚、资本雄厚、市场地位稳固。继续规避社保已不再是生存问题,而是成本控制策略。

  最高法释法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规避社保不再是道德争议,而是违法行为。虽然没有直接提及新就业形态,但其中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规则,已经让外界看到改善的希望——只要劳动者与用工方在管理、报酬、考勤等方面存在依附性和支配性劳动管理,就理应承担社保缴费义务。

  这次释法虽然发布的只是六个案例,但背后有着清晰的立法精神,这更值得关注:守住劳动保障底线,防止制度被擦边球掏空;回归实质重于形式的法理原则;优先保护弱势群体。多数劳动者在谈判地位、信息获取、法律意识方面处于弱势,更需要司法的兜底保障;适应新业态发展,填补制度空白,为未来立法,比如为后续《社会保险法》修订、《劳动合同法》新业态章节的出台等预留司法基础。

  事实上,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也是国家一贯的宏观政策目标,二十大报告指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最高院的释法是这一精神的体现,而各级政府也已经在开展试点,逐步将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纳入社保体系。

  

  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这是政府层面首次对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发声。在这个政策框架之下,更多指导方针逐步出台,使得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内容不断地完善。自2022年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在北京、江苏等7省市就启动了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在安徽、福建、贵州等5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有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的内容,全国多地都在努力,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织密保障网”。

  为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近年来,各城市已基本放开了外来劳动者参保的户籍限制,对不完全符合确定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允许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就业地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但由于这部分缴费完全需个人承担,且有些人没打算长期扎根同一个城市,因此骑手参加的比例还不高。

  多平台宣布“骑手入社保”影响几何?专家分析

  平台企业也开始探索外卖骑手的社保解决方案,其中以京东模式最为“一步到位”,采取了直接与骑手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模式。按京东官方发布的表述,“京东自3月1日起逐步为全职外卖骑手缴纳五险一金,截止6月底已与超15万名全职骑手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全部由京东承担,确保骑手到手收入不会因此减少。”杭州上城区的李化路是浙江首位“转正”的京东全职骑手,其在朋友圈分享称,“养老、医疗、工伤等‘五险’是1770元,公积金600多元,加起来2400多元都是公司缴。”得到媒体报道后,李化路说接到了数百位骑手的咨询电话,“很多人都希望获得一份稳定保障”。

  

  包括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在内的新就业形态人员数量近年来大幅增加,全国已经有8400万人。这些人是平台的财富创造者,而非社保负担,平台和骑手本质上是鱼水关系,照顾好骑手,对平台的长远发展同样有利,不仅可以提升劳动者的安全感,也有助于稳定队伍、减少人员流动、提升服务质量。

  更宏观的现实意义是,新业态劳动者已经占据城市劳动市场的重要份额。如果缺乏社保,他们面临的医疗支出、收入中断和养老风险将更高。这些风险不仅影响个人,也会波及家庭,增加地方救助体系的压力。还有那些容易被大众忽视的“隐性成本显性化”,表面看消费者享受了更低价的服务,但实际是把本该企业承担的成本转嫁给了社会承担,最终还是公共财政承担。随着社保普及,服务价格将真实反映用工成本,促进产业升级与公平竞争,长期有助于效率提升和结构优化。更完善的社保体系,不仅能为劳动者提供风险缓冲,也能增强整个经济的韧性。

  社保全覆盖是国家社保体系的既定方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可能永远停留在制度门外。随着最高法释法的出台,更多平台可能会被倒逼加快落实解决骑手等劳动者社保问题。对骑手、司机、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来说,距离“全员社保”的那一天,已经不再遥远。

  当然,最高法的这次释法并不能一次性彻底解决问题。如何将大量松散雇佣劳动者纳入社保体系,仍是巨大的行政挑战。平台企业也可能存在“叫苦”甚至抵触情绪。真正的落实,需要法院、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保机构之间的协同。但这一司法解释以鲜明的态度,重申了国家堵住社保漏洞的决心。现代化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基本劳动权益为代价,对于那些奔波在中国街头、仓库和直播间又缺乏相应保障的劳动者来说,社保保障终将会从纸面走向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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