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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8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2024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各地区各部门推荐,市委、市政府集体研究同意,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等144个集体为2024年度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刘婷等198名同志为2024年度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详见附件1、2)。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8日至8月14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519-85683223,0519-85681075(传真)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2402

  邮编:213022

  附件:1. 2024年度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表彰先进集体名单

  2. 2024年度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表彰先进个人名单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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