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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金融监管局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设立支行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7-07

  云金复〔2025〕137号

  华夏银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设立支行的请示》(华银发〔2025〕27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受让柳少杰持有的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昆明丰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云南融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受让后,你行合计持有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二、同意你行收购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其全部资产负债、权利义务并设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城支行。你行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收购事项,并做好机构、业务、系统、人员等交接工作。

  三、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城支行名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四、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

  五、未尽事宜按照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云南金融监管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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