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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当事人:四川省培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发布时间:2026-05-27

  四川省培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本院已受理申请人王银才诉被申请人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云劳人仲案字〔 2026〕724号),你单位作为第三人,因邮寄送达未果,且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的十日内。本院于2026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昆明市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1楼1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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