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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湛江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湛江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起步之年 。做好2026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湛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锚定“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高标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总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抓经济、抓民生、抓环境、抓作风主攻方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六个湛江”,推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最新形势,立足我市当前经济发展态势及支撑条件,2026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预期目标是: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0%;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长5.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0%;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1.0%;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增长1.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8%以上;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保持在2.0%左右。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实现上述目标,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更好的发展。2026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在培育新质生产力上聚力突破

  (一)壮大战略性支柱产业。

  1.围绕钢铁、石化、能源等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条,依托宝钢、中科炼化、巴斯夫、中海油等链主企业开展以商引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投资促进局,湛江经开区管委会)

  2.全力推进廉江核电一期、湛江徐闻东新增海上风电等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巴斯夫一体化、中国纸业南方基地高端包装新材项目一期、宝钢零碳高等级薄钢板工厂、中科2#芳烃等重点项目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廉江市政府、徐闻县政府、湛江经开区管委会)

  3.促进乌石油田群产能提升,推动中国航油湛江储运基地一期改建工程开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雷州市政府、霞山区政府)

  (二)升级传统优势产业。

  4.以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为抓手,推动食品加工、家电、造纸、羽绒、家具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推动热带水果、水产、预制菜等七大产业集群发展,实施农业龙头企业链主培优工程,推动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提质增效,加快“湛品”品牌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快发展海洋经济。

  6.加快建设湛江(坡头)海工装备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坡头区政府)

  7.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新增145个重力式深水网箱,推进遂溪、徐闻、湛江经开区等3个渔港经济区建设,海洋生产总值增速超6.0%。(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遂溪县政府、徐闻县政府、湛江经开区管委会)

  (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8.前瞻布局绿色氢能、先进核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深海空间、生物制造、6G等未来产业,积极培育新材料、海工装备、低空经济、新型储能、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科技局、市政务和数据局,湛江经开区管委会,湛江湾实验室)

  9.大力支持湛江经开区氢能低碳转型区域试点制储运用全链条建设,支持东海岛打造氢能高质量发展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湛江经开区管委会)

  10.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建设AI集聚区,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打造“AI渗透之城”。(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局,市AI渗透之城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五)高标准建设产业发展平台。

  11.稳步推进省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规范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全面提升园区承载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发挥省级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推行“基金+招商”工作模式,以投促招、招投联动,积极承接产业项目有序转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投资促进局、湛城集团)

  13.加快临港经济区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招引一批出口导向型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雷州市政府、奋勇高新区管委会)

  14.全面提升东海岛化工园区精细化管理和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创建D级化工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湛江经开区管委会)

  二、聚焦畅通国内大循环,在释放内需潜力上聚力突破

  (一)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15.持续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6.围绕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政策性资金投向,精准谋划项目并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17.全力推动合浦至湛江高铁、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湛江段)等在建项目加快建设,形成投资有效支撑与增量;力促G75兰海高速公路湛江廉江至徐闻段、湛江市AI渗透之城新质生产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76个项目开工建设,推进湛江市南三岛环岛公路工程、湛江港湾内锚地改扩建工程(一期)等176个项目加快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18.统筹用好专项债券资金,谋划一批造血功能强的项目,探索“债贷联动”落实全周期资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

  19.推动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与民生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各行业主管部门)

  20.强化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坚持年度新增用地指标50%以上用于产业及其配套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二)推动消费扩容提质。

  21.紧抓节庆消费旺季,适时组织商品消费促进活动。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着力提振汽车、家电、电子产品等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

  22.办好“湛江海鲜美食节”,培育“吃海鲜,到湛江”品牌,推动餐饮与文旅会展融合发展,培育特色县域餐饮美食聚集区与服务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3.推进“五岛一湾”滨海水上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局,霞山区政府、赤坎区政府、坡头区政府、湛江经开区管委会,湛旅集团)

  24.做好旅游文章,推动龙海天、特呈岛等一批高质量特色文旅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湛江经开区管委会、霞山区政府)

  25.支持发展“直播电商+产业带”,积极推广遂溪全国农村电商“领跑县”经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6.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托湛江旅居康养优势强化城市营销与省外拓客,加快存量商品房收购,优先选取去化周期较长区域的保交房项目,加大房地产融资协调力度,推动更多项目纳入“白名单”,增加市区可售楼盘供给,促进整体销量提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聚焦构建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在强化枢纽能级上聚力突破

  (一)构建高效互联的铁路和公路骨干网。

  27.保障广湛高铁顺利运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28.加快建设合湛高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29.力争第二季度开工建设湛海高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30.积极争取将二湛通道桂湛高铁玉林至湛江段纳入《新时代中长期铁路网规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31.推进南湛高速广东段、国道G325线廉江向阳村至青平段改建工程、国道G207线遂溪县穿城段改线工程和国道G207线雷州邦塘至白沙段改线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廉江市政府、遂溪县政府、雷州市政府)

  32.开工建设国道G228线吴川穿城段改线工程等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吴川市政府)

  33.加快推进茂吴高速、环城高速南三岛至东海岛跨海通道前期工作,进一步提升陆路交通通达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吴川市政府、坡头区政府、湛江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快提升港口能级和集疏运效率。

  34.加快建设湛江宝满港区铁路专用线、徐闻港进港公路改扩建工程、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零碳高等级薄钢板工厂项目配套码头、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工程等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

  35.开工建设宝满港区滚装码头,谋划建设东海岛公用液散码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湛江经开区管委会)

  36.加快实施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B点航段应急抢通维护疏浚,进一步提升港口集疏运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湛江港集团)

  (三)加快促进航空服务发展。

  37.用好粤西民航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湛江吴川国际机场拓展航线,培育民航市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吴川机场公司)

  38.推进通用机场选址等前期工作,研究打造综合通用航空产业基地,提升航空枢纽能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雷州市政府、廉江市政府、徐闻县政府)

  四、聚焦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在激发内生动力上聚力突破

  (一)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39.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信用承诺与分级分类监管,夯实信用数据基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0.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县域营商环境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41.深化市属国有资本战略性重组与专业化整合,支持五大集团做大资产规模,力争市属国有资产总量突破1200亿元。(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42.持续深入实施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3.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4.引导土地规范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45.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纵深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加快建设“一网通办2.0”,完成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实现基层办事“只进一门”。(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6.建设市级“即接即办”平台,完善“一网统管”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四)强化创新驱动发展。

  47.支持湛江湾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湛江高新区扩区调整,新认定10家以上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8.完善科技企业培育政策体系,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9.强化需求引领与应用导向,组织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0.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入股改革试点,深入实施科技成果“入县达镇”行动,推动种业振兴、深远海养殖、农产品保鲜等重大专项技术成果在县域落地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渔业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1.深化与大湾区科技资源协同,挖掘优质项目在湛江-广湛园落地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委会)

  52.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争取全社会R&D投入实现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聚焦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在促进城乡融合上聚力突破

  (一)加快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53.持续激发县域发展活力,依托“1+5”工作体系,支持县(市)因地制宜培育壮大县域优势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政府)

  54.推动廉江市、遂溪县、雷州市等县(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廉江市政府、遂溪县政府、雷州市政府)

  55.做好第三批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点申报工作,推进全市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56.推动雷州新城、徐闻新城建设,加快推进雷州新城首批22个项目建设,推动以110千伏南山输变电工程为辐射中心的徐闻新城电网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湛江供电局,雷州市政府、徐闻县政府)

  57.加快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高水平规划建设环半岛滨海旅游公路。(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8.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巩固提升“万村清洁”“万家行动”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9.新增建设典型村267个、植树200万株以上,打造现代化岭南新乡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大力推进集成式改革。

  60.强化“政银企债基”投融资联动,加快县国资平台公司向镇村延伸。(责任单位: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1.推动“镇投”“村投”平台承接镇村保洁、污水运维、绿化养护等工作,破解乡村建设和运维资金难题。(责任单位: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汇聚各方共建合力。

  62.强化“公益+微利”市级统筹,推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匹配微利项目,完善微利牵引项目库。(责任单位: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3.充分发挥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纵向帮扶和广州对湛江横向帮扶协作的支撑作用,持续引导省市国企参与共建,巩固央企带头、国企参与、民企跟进的好势头、好局面。(责任单位: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国资委,广湛对口帮扶协作指挥部)

  六、聚焦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拓展发展空间上聚力突破

  (一)深化重点区域协同合作。

  64.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完善“核+副中心”动力机制,深入对接“双区”和四大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65.强化广湛协作“1+9”产业园区联动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6.推动“湛品”进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建设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7.加强与海南相向而行,推动国家、省尽快出台政策支持琼州海峡南北两岸协同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68.加快推进港航一体化,推动琼州海峡港航、陆路、航空联动发展,完善物流枢纽网络建设,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和公共管理领域合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资委,湛江航运集团,徐闻县政府)

  69.增强琼州海峡客滚运输高峰期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实施货车客车分流,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化“预约过海,凭票进港”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湛江航运集团,徐闻县政府)

  70.建设广东海事局琼州海峡北岸综合基地工程,提升琼州海峡本质安全和保通保畅能力。(责任单位:湛江海事局)

  71.加强与北部湾城市群协同发展,大力促进湛茂都市圈提质扩能,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增长引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各有关单位)

  (二)建强战略通道与开放平台。

  72.扩大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规模,健全多式联运一体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

  73.加大“并行港”物流模式推广力度,充分用好启运港退税政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湛江海关、市税务局)

  74.推动湛江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建好“湛江全球选品中心”,推进“保税+”政策与跨境电商深度结合,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做好跨境电商赋能廉江小家电、吴川塑料鞋产业带试点工作,年内开展跨境电商资源对接活动至少10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湛江综保区管委会,湛江海关,廉江市政府、吴川市政府)

  75.推进国际合作产业园建设,完善广东—东盟产业园国际合作联盟机制,适度扩大园区对外合作“朋友圈”,推动合作联盟园区开展多种方式的招商活动,争取更多项目落地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奋勇高新区管委会)

  (三)推动外贸外资保稳提质。

  76.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办好广东国际水产博览会,组织参加“粤贸全球”等重点展会,积极拓展东盟、中东、欧洲等非美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77.强化外资企业服务,召开外资企业圆桌会议,推动重点项目增资扩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78.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口岸开放与智慧口岸建设,优化航空口岸功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湛江海关)

  七、聚焦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在建设绿美湛江上聚力突破

  (一)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79.推动零碳园区创建,培育重大绿色低碳产业项目,拓展技术应用场景。(责任单位:雷州市人民政府、湛江经开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0.严把项目准入关,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

  81.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确保新建工程项目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10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2.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全力推动湛江南部大规模清洁能源外送。(责任单位:湛江供电局)

  83.推广“集中汇流”接网模式,破解农村低压电网瓶颈,在遂溪县试点建设南网E站,打造零碳示范。(责任单位:湛江供电局,遂溪县政府)

  (二)深入推进美丽湛江建设。

  84.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完成林分优化、森林抚育提升任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85.全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推动项目落地见效,逐步构建“良田比较集中,村庄布局优化,产业集聚发展,生态健康优美”新格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6.积极创建美丽海湾、美丽河湖、幸福河湖。(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87.突出抓好九洲江-鹤地水库、鉴江、袂花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

  88.全面加强工业源、移动源和面源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协同强化氮氧化物(NOx)治理,确保空气质量保持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89.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渔业局)

  90.高标准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迎检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91.稳步推进“无废城市”与“无废细胞”创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各有关单位)

  八、聚焦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在增进人民福祉上聚力突破

  (一)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92.坚持“三保”优先,严格落实分级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93.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教育、医疗和“一老一小”服务等民生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

  94.抓好“米袋子”“菜篮子”“油罐子”等生活物资稳价保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

  (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95.以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圈为抓手,聚焦重点群体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6.落实“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加强暖企稳岗、挖潜扩岗,加力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

  97.优化城乡中小学布局,加大公办学位供给,新增基础教育学位1.4万个。(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8.深化集团化办学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均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9.推动AI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扩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面。(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深化健康湛江建设。

  100.全力推进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推动县级疾控中心核心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1.推进区域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开展医疗卫生人才“组团式”紧密型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02.完善县域医共体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3.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扩大“一次挂号闭环就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覆盖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04.推进三级出生缺陷预防网络建设,深化“两癌”综合防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05.扩展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覆盖范围,确保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稳定在4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0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107.探索构建“政府引领、市场协同”保障性住房供给新机制,多渠道扩容房源,加快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精准匹配各类人群住房需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8.加快推进94个老旧小区改造,推动改造工作向片区化打造、完整居住社区补短板转变。(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九、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在筑牢社会稳定屏障上聚力突破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

  109.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落实落细反恐防恐措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110.压紧压实维护稳定政治责任,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源头治理。(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111.大力推进专门学校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2.持续推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提升“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效能,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113.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防范化解经济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市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市各有关单位)

  (二)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114.稳定粮食播种面积422万亩以上、产量155万吨以上,新增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1.17万亩,加快推进33.85万亩高标准农田储备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储备局)

  (三)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11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建筑等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四)强化应急管理与防灾减灾能力。

  116.持续加强应急指挥体系、救援队伍、基础设施和智慧应急建设,提升基层领导干部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17.加快推进水毁工程修复工作,切实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8.推进森林防灭火基础能力提升、沿海强风区配电网“一镇一保底”保障能力提升等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森林防火和电网综合防灾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湛江供电局)

  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2025年完成情况和2026年计划表

指 标 202 5 年完成情况 202 6 年 计划 目标
绝对值 增长(%) 绝对值 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3952.94 4.5 - 5.0左右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 - 10.7 - 6.0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13.0 - 5.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1620.06 2.8 - 5.0
货物进出口总额(亿元) 628.6 1.9 - 5.0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 215.1 6.9 221.55 3.0
港口货物吞吐量(亿吨) 2.65 -3.5 2.68 1.0
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万TEU) 158 -4.5 159 1.0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8%以上 - 98%以上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6.68 - 4.5 -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0.2 - 2.0左右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32336 5.0 - 与经济增长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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