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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志伟诉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津劳人仲案字(2025)第135号)证人朱伟明出庭通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4

  朱伟明:

  本委已受理赵志伟诉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赵志伟于2026年1月9日申请你作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工会负责人出庭作证,以证明2024年3月至2025年9月期间工会对于职工福利的制定及公示情况。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等规定,现通知你出庭就上述情况作证。请你于2026年3月13日前与本委取得联系。联系人:姜大伟,联系电话:27819612。

  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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