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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鹏带队约谈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1-07

  2026年1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二级巡视员曹鹏带领监察督导二组,约谈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能集团)。

  会议通报了近期检查榆能集团发现的问题及其所属煤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会议要求: 一是 榆能集团党委要及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持续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 二要 深刻汲取近期黑龙江省大通沟煤矿“12·11”透水事故、府谷县瓦窑坡煤矿“12·13”窒息事故、云南省大营煤矿“12·2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等教训,制定切实可行事故预防措施。 三要 理顺集团公司管理层级、郭家滩矿管理层级,配备总工程师和安全总监,配齐配强专业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压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要 对照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切实提高检查质效。 五要 重视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工作,统筹谋划、超前治理,加强督促监管。 六要 在岁末年初、春节假期等关键时段派驻工作组驻矿检查巡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榆能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等13人参加了约谈会,榆能集团公司董事长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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