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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535线乐昌乐城至桥头段改建工程项目拌合站及弃土场临时用地项目批后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4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经乐昌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申请单位 主要用途 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批准面积 使用截止期限
1 国道G535线乐昌乐城至桥头段改建工程项目拌合站及弃土场临时用地 乐昌市梅花镇马糍湖村、大坪村,乐城街道张溪村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拌合站、弃土场 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乐自然资(临)〔2023〕1号 5.9252公顷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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