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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4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8-26

  

  A类公开签发人:崔 渊乔宏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低空基建赋能榆林新质发展引擎的提案》(第3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低空基建是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是我市发展低空经济的基础保障。近年来,我市依托空域地域和应用场景优势,全面推动低空经济发展。一是全力做好顶层设计,将智能无人系统和航空产业链纳入全市十条重点产业链统筹推进,出台《榆林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二是2020年我市获批国家首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先后完成国内首条大型无人机货运超视距航线(马合—盐池)、国内首次大型货运无人机夜航转场试飞(榆阳—神木)、国内首条长距离跨市域大型货运无人机支线物流航线试飞(马合—蓝田),获颁民航总局首张支线物流无人机商业试运行批准函。三是建成马合、神木、靖边三个通用机场,开工建设定边、府谷支线机场。组建榆林航投公司,围绕低空经济全领域开展投资与业务。四是建成西北首个集有人机与无人机管控为一体的A类飞行服务站,为境内通用航空及无人机运行提供“一站式”服务,获批马合-靖边、马合-神木2条无人机试验航线和5片测试空域(面积超过6000km2)。尽管我们在发展低空经济方面做了诸多工作,但相对于全国低空经济发展的高水平地区,仍面临一些挑战,如基础设施配套滞后、高科技人才引进不足等。下一步,我们将从保障体系完善、产业发展推进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低空经济研发、制造、测试、培训、物流全产业链发展,努力将榆林打造成全国低空经济试验区。一是构建低空服务保障体系。加强低空飞行服务中心业务能力建设,招聘相关专业人员,组建专业技术保障团队,实体化运行榆林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打通飞服中心与民航、军航、公安、气象等部门的协同通道,确保数据互联和信息互通,完善低空服务保障体系,服务全市无人机和通航飞行,提升榆林低空经济核心竞争优势。二是建立低空安全运行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建设总体方案》等法规制度,制定《榆林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办法》,明确各低空保障单位职责及低空飞行服务保障流程,将地方机场空管单位纳入低空运行安全管理体系,简化飞行审批流程,打造低空空域地方管理模式,实现全市低空空域管理、飞行计划管理、飞行服务、流量管理、动态监控、无人机综合服务管理等“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三是加快园区配套和项目建设。加快榆阳、神木、靖边通用机场机库、标准化厂房、保障楼等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为项目招引、产业发展做好要素保障。发展壮大靖航顺通动力科技、保通防务无人机制造等公司;马合通航产业园主要围绕支线物流,重点招引无人机头部企业,打造建设西北有人机与无人机总装交付中心;神木通用机场依托龙昊航校等机构,持续开展中大型无人机操控员、民航飞行员培训,配套建设龙昊通航维修制造基地,开展民航飞行器维修业务和航空器零部件再制造业务,打造西北地区飞行培训行业标杆。四是拓展低空应用场景。采用FP-98、“榆阳一号”等机型,开展大型无人机支线物流场景应用,固化马合-靖边、马合-神木的无人机试飞航线,打造辐射西北地区的支线航空物流运营网,鼓励京东、美团等物流企业来榆开展无人机支线物流、末端配送业务。加大无人机、通用航空器在森林防火、农林植保、交通管理、应急救援、城市执法、地理测绘等领域的应用,依托红色旅游、黄河流域等市内重点旅游景点探索开发空中游览、航拍航摄等特色项目。支持定期举办榆林无人机产业大会和无人机赛事活动。五是强化人才引育机制。争取航空航天类央企和科研院所的优秀年轻干部来榆挂职交流,支持低空经济平台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引导国企、高校、科研机构等组织参与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支持榆林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机构开展无人机操控、通航飞行、航空制造维修等业务培训,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精准育才,加快培育低空领域专业人才。感谢您为我市低空经济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8月27日 (联系人:焦 健,电话:18292286788) 交互区 (0) ALT+3 服务区 (0) ALT+4 列表区 (0) ALT+5 正文区 (0) ALT+6 请按F11切换全屏模式 提示:该链接属站外链接,将无法使用辅助浏览工具! 是否继续访问? 请注意,该操作链接到其他网站 该网站无法启动无障碍工具条! 当前访问页面超出辅助工具操作范围 无障碍辅助工具无法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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