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 文章详细
福建能源石化:子公司涉5256.553万元仲裁
发布时间:2026-05-26
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漳州市福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仲裁,涉工程款及利息共计5256.553万元。申请人主张项目已于2024年8月1日竣工验收合格,被申请人则认为环保验收未通过、存在质量瑕疵等,付款条件未完全成就。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称预计不会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一篇:
标普:将紫金矿业展望上调至正面,确认“BBB”评级
下一篇:
紫金矿业:“21紫金02”拟于2026年6月3日到期兑付本息及摘牌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