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 文章详细
福建能源石化集团:子公司腾龙芳烃一审被判付工程款1740万余元及利息
发布时间:2026-01-19
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披露,其五级子公司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因与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工程合同纠纷被诉,标的金额2.064亿元。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腾龙芳烃支付工程款1740.469万元及相应利息,双方均已上诉。公司表示诉讼预计不会对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一篇:
24泰达01:票面利率下调80个基点至2.3%
下一篇:
21桂投01:将于1月26日兑付本息及摘牌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