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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融监管局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乌鲁木齐米东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1-24

  新金监复〔2025〕192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 乌鲁木齐米东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并设立分支机构的请示》(浦银发〔2025〕48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收购 乌鲁木齐米东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并设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振兴路支行,并承接 乌鲁木齐米东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收购事宜,并督促 乌鲁木齐米东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

  三、你行应在上述支行筹建工作结束后向我局申请核准开业。

  新疆金融 监管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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