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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行长 姚景超:西藏金融六十年的成长与跨越
发布时间:2025-09-04

  六十年栉风沐雨,一甲子跨越发展。2025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60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西藏金融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逐步构建起符合西藏实际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成为西藏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支撑。60年来,人民银行始终坚持金融为民的初心使命,砥砺前行、锐意进取,全力推动西藏金融事业发展,为西藏经济社会持续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1965~1993年:西藏金融持续成长

  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各项事业加快发展。西藏金融业在前期打下的良好基础上迅速发展,建立起了以人民银行为主体、农牧区信用社为基础、专业银行为补充的西藏金融机构体系,拉开了金融支持西藏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幕。

  务实推动,符合西藏实际的金融组织体系初步建立

  为了促进西藏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人民银行西藏分行顺应经济发展需要,设立7个中心支行、72个县支行、13个办事处,并在农牧区建立412个信用社,承担了几乎全部金融业务,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金融网络。随着一系列以基础设施项目为代表的中央援藏项目落地实施,西藏对专业化金融服务的需求持续增加,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后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于1978年成立,成为西藏首家专业银行,负责基建投资管理。改革开放初期,西藏经济社会建设逐步加快,对外经济交流增多,亟须专业外汇金融机构提供服务,中国银行拉萨分行于1980年成立,结束了西藏无外汇专业银行的历史,填补了西藏涉外金融服务的空白。之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和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相继成立,西藏金融事业持续成长,金融组织体系从人民银行“大一统”模式逐步转向多元化,为后续金融市场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围绕中心,积极支持西藏发展现代经济

  为支持西藏的生产发展和商品流通,人民银行西藏分行开展了各项贷款和结算业务,向国营、集体工商企业和农牧区社队发放了大量贷款,培育了一批民族工商企业,促进了农牧区经济力量的发展壮大。1980年和1984年,中央先后召开第一次、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揭开了西藏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西藏金融事业也进入了支持西藏发展现代经济的“快车道”。经批准人民银行西藏分行执行“二不一低”(即对区内生产经营贷款不搞规模控制,对集体企业和农牧区不实行现金管理,对贷款执行低息、微息或无息)政策,支持区内外企业开展横向经济协作,提升发展能力。自1984年起,人民银行西藏分行各级行(社)在农牧区大规模开展以治穷致富为核心的温饱工程,绝大部分农户利用贷款发展生产和多种经营,迅速解决了温饱问题,各地还涌现了成百上千的万元户,人民银行为人民的内涵真正体现为“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取信于民”。截至1993年末,西藏各项存款余额达32.68亿元,较1965年末增长13.2倍;各项贷款余额达33.01亿元,较1965年末增长35.3倍,金融在西藏经济中发挥的作用日趋明显。

  1994~2020年:西藏金融实现跨越式发展

  这一时期,中央先后召开了第三、四、五、六、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赋予各领域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促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金融系统认真执行以贷款优惠利率为核心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实现了金融业整体实力跨越式发展。

  与时俱进,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健全

  1995年,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从人民银行西藏分行分设成立,广大农牧区有了真正姓“农”的市场化专业化商业银行机构。2011年,国家开发银行西藏代表处升格为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2012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西藏分行成立,国有专业银行原有政策性业务实现分离。2012年,西藏首家地方性商业银行——西藏银行正式营业,填补了西藏地方性法人银行的空白。2013年,林芝民生村镇银行成立,随后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也相继设立拉萨分行,西藏的银行体系逐步完善。与此同时,证券期货、金融租赁、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持续增加,西藏逐步形成了与全国“框架一致、体制衔接”的多层次、多元化、多功能现代金融组织体系。2020年末,西藏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635个,其中省级机构和法人银行机构15家;西藏法人证券机构2家,26家证券分支机构;地方法人保险公司1家,省级分公司11家。

  久久为功,特殊优惠金融政策持续显效

  在中央赋予西藏特殊优惠金融政策的支持下,在藏金融机构不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持续丰富金融产品,支持实体经济跨越式发展。一是切实强化对“三农”领域的金融服务。2020年末,西藏涉农贷款余额1467.91亿元,较指标建立之初(2011年)增长17.73倍。二是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2020年末,西藏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112.01亿元,较指标建立之初(2012年)增长9.94倍。三是有力支撑西藏基础设施跨越式发展,保障了青藏铁路等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顺利竣工。随着特殊优惠金融政策的实施,西藏金融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整体实力明显提升,截至2020年末,西藏社会融资规模存量达6527.26亿元;全区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423.48亿元,较1994年末增长约102.17倍;各项贷款余额4957.09亿元,较1994年末增长约121.88倍。

  日新月异,金融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金融机构狠抓电子化建设,与全国一道上线了大、小额支付系统,基本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银行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为基础、特许机构清算系统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系统等为补充的支付清算服务网络,资金清算实现了“零在途”。农牧区支付服务环境持续改善,2020年末,西藏共设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5800个,建成综合服务站95个,实现了符合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全覆盖。国库业务逐步实现电子化、网络化、统一化、规范化,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TIPS)、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TCBS)、国库管理信息系统(TMIS)等系统平台与全国同步上线,国库资金基本实现全流程可视、全周期监管。积极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加大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多层次多样化的征信服务需求。持续优化农牧区信用环境,创新信用评价工作,开创具有西藏特点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涓滴成河,金融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印发后,西藏金融系统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金融支持的重要领域和第一民生工程,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金融精准扶贫“八个全覆盖”工作机制,构建机制优、投入大、覆盖广、保障实的金融扶贫格局,有力支持农牧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为全区62.3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一户一档”金融服务档案,全面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全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融资需求,为项目总投资提供90%以上的资金并确保一次性到位。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至2020年末,西藏累计投放金融精准扶贫贷款2153亿元,年均增速达到28.5%,增速高出同期其他贷款增速近一倍。2016~2020年,西藏累计发放扶贫贴息贷款593.08亿元,执行年利率1.08%,累计让利70.14亿元,有力支持了西藏消除绝对贫困。

  2021年至今:西藏金融在奋进中发展

  2020年,中央召开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西藏金融系统以此为指导,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着眼未来发展,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动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金融为民,普惠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人民银行西藏分行强化多部门协作,汇聚政策“几家抬”合力,引导金融机构把服务小微企业、农牧民和“双创”作为普惠金融发展重点,持续深化银政企对接长效机制,靶向推介信贷产品和服务。截至2025年6月末,西藏全区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 839.18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92.1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协调农业农村部门发布西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清单,组织金融机构持续跟进金融服务。截至2025年6月末,全区涉农贷款余额1370.04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达到21%,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可获得性不断提升。将支持兴边富民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开展金融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实现西藏边境地区村级基础金融服务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升级完善,全区5000余个行政村实现了掌上银行全覆盖,从根本上解决了边境和农牧区群众金融服务空、难、远问题。

  生态优先,助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是我国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和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人民银行西藏分行靠前谋划、系统布局,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发展绿色金融助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政策,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绿色金融协作机制。在此基础上,通过“一行一策”“一地一品”推动银行机构创新绿色金融发展模式,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青山贷”“营造林先造后补贷款”等一批具有西藏特点的产品相继落地,有力支持了西藏实现山青水绿。探索绿色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在林芝市建设绿色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试验基地,启动个人碳账户体系建设,指导银行机构在山南市洛扎县、日喀则市江孜县试点开展与个人碳账户积分挂钩的金融业务,推进西藏实现“碳普惠”。结合西藏发展碳汇经济的要求,积极推进碳金融试点,促进林草碳汇达成交易,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截至2025年6月末,全区绿色贷款余额1956.19亿元,从2021年起均保持了每年两位数的增长。

  锐意进取,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对外开放

  响应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号召,人民银行西藏分行稳慎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西藏金融市场与全国接轨。2019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后,推动形成了盯住市场化价格的西藏优惠利率机制。2023年,在林芝市启动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持续完善利率定价自律机制,2025年1~6月,西藏金融机构新发放的一般商业性贷款加权平均利率1.46%,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1.39%,在全国处于低位。不断提升金融对外开放水平,对标西藏建设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和环喜马拉雅经济带目标,建立完善与周边国家的金融互联互通机制,以中尼金融合作为突破口,将合作对象国延伸至中亚国家。推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企业服务贸易税务备案和跨境支付业务办理时间缩短至1小时内。与全国同步上线内地与香港快速支付系统互联互通(跨境支付通)。

  回首过去60载风雨兼程,在党中央的关怀和政策支持下,西藏金融业取得长足发展,为西藏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注入了不竭动力。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西藏金融业将牢记初心,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为民的使命,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风险防控为底线,奋力书写金融“五篇大文章”的西藏答卷,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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