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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施方案及区县人社部门咨询电话
发布时间:2025-08-21

  

  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3〕2号)精神, 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助力稳市场主体促就业,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现就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制定如下方案。

  一、适用对象

  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的政策性贷款业务。

  (一)支持范围。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重点面向实体经济和劳 动密集型小微企业。主要用于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稳岗扩岗优质企业;

  2.就业弹性大、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

  3.“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突出的稳产保供企业;

  4.吸纳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人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较多的企业。

  (二)认定标准。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

  1.工商注册地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成立1年以上,符合经办银行准入标准的小微企业;

  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以办理就业登记人数为准);

  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年末不少于年初)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

  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贷款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原则上不超4%的优惠贷款利率。根据企业情况,经办银行提供信用授信和无还本续贷等差异化支持。

  三、办理流程

  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经办银行为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开展资格审核。可依托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用工服务专员队伍,摸排企业稳岗扩岗融资需求,形成辖区内《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附件1)。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行“名单制+ 承诺制”管理,对已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的企业,由经办银行提供“免申服务”,企业可直接发起授信申请,签署《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承诺书》(附件2)后由经办银行进行审查、审批。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在贷款期内吸纳带动就业情况,每年6月、12月对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进行评估,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变更就业登记信息,予以动态退出。

  未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的企业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业务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填写《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附件3 )。

  (二)资格审核。由经办银行核实申请企业是否为成立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并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信息,推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按照认定标准重点核实吸纳就业人数、稳岗情况、近2年缴纳社保人数及社保缴费金额等情况,留存审核记录,核实无误后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反馈经办银行,为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就业登记,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

  (三)银行审查。经办银行对申请企业进行贷款资格审查,按照中国银行有关规定独立审贷、自主贷款。对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由经办银行及时通知申请企业。

  (四)贷后管理。经办银行按规定开展贷后检查、监测预警等,确保信贷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在贷款期内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变更就业登记信息,予以动态退出。

  四、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统筹抓好部署发动、需求摸排、资格审核等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把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抓稳抓好。要第一时间与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展开合作,明确申请标准,细化办理流程,专人负责,业务相关科室加强配合协作,协调解决好专项贷款资格审核等办理过程中的衔接问题,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推动专项贷款政策落实落地。

  (二)强化协作调度。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与当地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密切对接,在签订保密协议前提下,建立信息推送、共享机制。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迅速开展摸排企业稳岗扩岗融资需求工作,分批形成本辖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加盖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章后报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的企业用工人员进行就业登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各区县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区县每月5日前向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报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进展调度表》(附件4)。

  (三)加大宣传引导。要综合运用各类渠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尽可能地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让更多企业知晓政策、申请办理。要积极运用签订合作协议、共同举办创业活动等方式,持续深化政银合作关系,推动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不断增量扩面。要完善政策直达,主动公布政策清单、办理流程、经办机构、服务电话等要素,方便企业查询办理,发挥金融助力企业稳岗扩岗支持作用。

  (四)提高保密意识。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及国家秘 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资料数据等严格保密,不得将有关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附件:1.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

  2.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承诺书

  3.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

  4.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进展调度表

附件1

  

  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

  所属区县(功能区): (公章) 推荐日期:

  序号

  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 编号

  注册

  日期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现有

  用工人数

  近2年缴纳社保人数

  XX年年末缴纳社保 人数

  XX年年末缴纳社保

  人数

  

  

  

  

  

  

  

  

  

  

  

  

  

  

  

  

  

  

  

  

  

  

  

  

  

  

  

  

  

  

  

  

  

  

  

  

  

  

  

  

  

  

  

  

  

  

  

  

  

  

  

  

  

  

  

  

  

  

  

  

附件2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承诺书本单位已仔细阅读《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以下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企业认定标准:1.工商注册地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成立1年以上,符合经办银行准入标准的小微企业;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以办理就业登记人数为准);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年末不少于年初)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本单位上年度用工人数 人,上年初用工人数 人,贷款申请时用工人数 人。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附件3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 单位:万元、人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联系电话

  

  实际控制人姓名

  

  拟申请贷款 金额

  

  上年末用工人数

  

  上年初

  用工人数

  

  贷款申请时 用工人数

  

  是否按时交纳

  各项社会

  保险费

  

  

  

  基本情况

  行业

  

  主营业务

  

  上年收入

  

  前年收入

  

  贷款余额

  

  担保余额

  

  纳税报表 收入

  

  月工资支出 合计

  

  以上内容由申请企业填写

  (企业名称)现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本单位愿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公章) 申请日期

  上年末用工人数

  

  上年初

  用工人数

  

  贷款申请时 用工人数

  

  是否按时交纳

  各项社会

  保险费

  

  以上内容由银行业务机构核实填写

  

  经核实 ,

  

  

  符合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条件。

  审核人签字 审核日期

  上年末用工人数

  

  上年初用工人数

  

  贷款申请时 用工人数

  

  是否按时交纳

  各项社会

  保险费

  

  以上内容由人社部门填写

  

  审核人签章 审核日期

  

  

  

  

  

  

  

本表一式二份,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办银行各一份附件4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进展调度表一、工作进度

  是否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则(是/否)

  

  是否已建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是/否)

  

  差异化支持政策争取情况(填写优惠详情)

  

二、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发放情况

  

  

  

  

  本月新增发放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户)

  专项贷款发放总额

  

  

  

  

  

  月 份 :

  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数

  

  申请企业数

  

  获得专项贷款企业数

  

  单户授信最高额度

  

  提供“免申”服务数

  

  

  

  

  

  

  

  今年以来累计发放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户)

  专项贷款发放总额

  

  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数

  

  申请企业数

  

  获得专项贷款企业数

  

  单户授信最高额度

  

  提供“免申”服务数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注:调度表由各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协调经办银行后上报区县人社部门咨询电话

  区县

  联系方式

  区县

  联系方式

  历下区

  0531-86952351

  莱芜区

  0531-76210906

  市中区

  0531-51806978

  钢城区

  0531-75873066

  槐荫区

  0531-87957908

  平阴县

  0531-87891088

  天桥区

  0531-81601178

  商河县

  0531-84884517

  历城区

  0531-88112933

  高新区

  0531-88871235

  长清区

  0531-87267206

  南部山区

  0531-88112713

  章丘区

  0531-83214628

  起步区

  0531-66604375

  济阳区

  0531-8423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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