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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任财险咸阳中心支公司被罚15万元:财务数据不真实
发布时间:2026-01-14

  1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咸阳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15万元。同时,杨晓社(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咸金罚决字〔2025〕13号 农户贷款管理不到位 罚款25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2 张华(时任农行咸阳高新区支行客户经理)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3 袁俊峰(时任农行咸阳高新区支行客户经理)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4 郑慧(时任农行咸阳彩虹二路支行客户经理)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5 郝倩(时任农行咸阳高新区支行副行长)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6 赵枫(时任农行咸阳分行三农部员工)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7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 咸金罚决字〔2025〕14号 财务数据不真实 罚款16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8 马烽(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警告并罚款1.1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9 雷刚(时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警告并罚款1.4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10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汉新城支公司 咸金罚决字〔2025〕15号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罚款6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11 周晓雯(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汉新城支公司经理) 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12 冯凡(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汉新城支公司业务员) 警告并罚款1.2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13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 咸金罚决字〔2025〕16号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罚款16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14 罗联合(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个险营销室负责人)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警告并罚款1.1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15 王建荣(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银保室负责人)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警告并罚款1.1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16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泾阳支公司 咸金罚决字〔2025〕17号 农险理赔支付超期 罚款22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17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 咸金罚决字〔2025〕18号 财务数据不真实 罚款15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18 杨晓社(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19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 咸金罚决字〔2025〕22号 财务数据不真实 罚款20.1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20 郑建鹏(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警告并罚款4.1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2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 咸金罚决字〔2025〕24号 财务数据不真实、直营业务虚挂中介 罚款27.1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22 周甜甜(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车商渠道销售总监) 财务数据不真实 警告并罚款4.1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23 武亦雯(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 直营业务虚挂中介 警告并罚款1.1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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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诚财险咸阳中心支公司被罚16万元:财务数据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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