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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行政处罚快讯|1.9
发布时间:2026-01-10

  导读:

  2026年1月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针对金融业共公布了102份行政处罚信息,分别由江西监管局、九江监管分局、鹰潭监管分局、漳州监管分局、盐城监管分局、宁波监管局、陕西监管局、宿州监管分局、朝阳监管分局、辽宁监管局、江津监管分局、大连监管局、襄阳监管分局、十堰监管分局、肇庆监管分局、鄂州监管分局、河南监管局、上饶监管分局、吴中监管分局、海东监管分局和温州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对象为银行、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和负有责任的个人。

  处罚事由

  银行:

  一、项目资本金调查不到位

  二、贷款管理不到位

  三、个人贷款制度不审慎、贷款“三查”不到位

  四、未经任职资格核准任命高级管理人员

  五、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等

  六、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给予投保人保险业务合同以外利益;未按规定进行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和管理

  七、未按项目进度发放贷款

  八、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九、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

  十、贷款分类不真实;贷后管理不尽职

  十一、违规发放个人贷款

  十二、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

  十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支付管理不审慎、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不到位、项目贷款管理未尽职、并购贷款发放和管理不审慎、低风险业务授信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及个人按揭贷款管理不到位

  十四、贷款业务管理不尽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十五、贷款管理不到位

  十六、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挪用;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十七、部分贷款用途偏离职能定位;资本金审查未尽职

  十八、发放无实际用途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违规放宽对借款人偿债能力和首付款真实性的审查要求;数据管理不审慎

  十九、贷前调查不尽职,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发现流动资金贷款回流关联方;信贷资金监控不到位,未发现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收取中间业务费用

  二十、贷后管理不到位;违反监管规定放松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真实性审查要求;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个人贷款;数据质量管理不审慎

  二十一、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供应链融资业务办理不审慎

  二十二、贷后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贷前调查不尽职,对资料审核不严

  二十三、贷前调查不尽职,对资料审核不严

  二十四、信息安全管理不足

  二十五、贷款管理不到位

  二十六、违规发放贷款

  二十七、信贷管理不到位,现金管理服务质价不符

  二十八、考核指标不合规;未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等

  资产管理公司:

  一、尽职调查和后期管理不到位

  租赁公司:

  一、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

  保险公司:

  一、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二、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不真实

  三、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未按规定新领、换领、缴回许可证且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五、虚列会议费用

  六、提供虚假材料

  七、业务档案记录不真实

  八、骗取客户保费资金

  九、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十、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编制虚假资料

  十一、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十二、固定资产贷款被挪用;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发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信贷资金监控不到位,未发现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信用证及福费廷业务;违规收取中间业务费用

  十三、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十四、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82个当事人及单位被处以警告、1当事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两年、3当事人禁止进入保险业15年。102份罚单共计罚款人民币3078.3万元。具体如下:

  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项目资本金调查不到位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罚款35万元;对刘钢、吴昊、曹旗山、郑晓伟给予警告
1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对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罚款8万元;对孙剑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陈雪梅给予警告

  九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1修水九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贷款管理不到位对修水九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罚款20万元,对责任人高志坤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
2九江庐山浔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个人贷款制度不审慎、贷款“三查”不到位对九江庐山浔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5万元,对责任人钱轩华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

  鹰潭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未经任职资格核准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罚款20万元
2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等对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00万元;对李金刚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许立新给予警告

  漳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给予投保人保险业务合同以外利益;未按规定进行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和管理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91.5万元罚款,对陈兆捷给予警告,对涂秀榕给予警告,对林志娟给予警告并处以0.6万元罚款。

  盐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盐金罚决字〔2025〕54号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行未按项目进度发放贷款罚款35万元
盐金罚决字〔2025〕55号彭树宏(时任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行副行长)警告

  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1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不真实对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罚款20万元。对舒艳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陕金罚决字〔2025〕108号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未按规定新领、换领、缴回许可证且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警告并罚款人民币0.5万元。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对兴业银行西安分行处以3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张倩违规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违规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对张倩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两年的行政处罚。

  宿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1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对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5万元。对武峰、许国宁、毛立强警告并罚款合计17万元。
2安徽灵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贷款分类不真实;贷后管理不尽职对安徽灵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60万元。对郭辉、高雷警告并罚款合计5万元。
3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罚款17万元。对岳斌、王功臣警告并罚款合计3.4万元。
4安徽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不尽职对安徽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0万元。

  朝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朝金罚决字〔2026〕1号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虚列会议费用罚款25万元
朝金罚决字〔2026〕2号高鹏程(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警告,罚款5万元

  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辽金罚决〔2025〕97号公正保险公估(辽宁)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
辽金罚决〔2025〕91号刘秉航提供虚假材料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
辽金罚决〔2025〕95号李莉业务档案记录不真实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
辽金罚决〔2025〕96号辽宁卓惠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业务档案记录不真实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
辽金罚决〔2026〕2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违规发放个人贷款罚款30万元
辽金罚决〔2025〕94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支行罚款30万元
辽金罚决〔2026〕3号王华(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个人信贷部放款部负责人)警告
辽金罚决〔2026〕1号赵春暖(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支行个人信贷部经理)警告
辽金罚决〔2026〕4号张珂(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支行个人信贷部客户经理)警告

  江津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江津金管罚决字〔2026〕1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罚款30万元
谭欣(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警告

  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1王维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原个人代理人)骗取客户保费资金警告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贷款业务管理不尽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罚款八十万元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及其分支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支付管理不审慎、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不到位、项目贷款管理未尽职、并购贷款发放和管理不审慎、低风险业务授信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及个人按揭贷款管理不到位。对兴业银行大连分行罚款二百六十万元;对大连星海支行罚款五十万元;对大连西安路支行罚款八十万元。

  襄阳顺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1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对机构罚款10万元。对隆华警告并罚款1万元。

  十堰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1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编制虚假资料对机构警告并罚款20.3万元。对郑玉生警告并罚款4.3万元。

  肇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1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贷款管理不到位对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罚款135万元。
2广东怀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挪用;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对广东怀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75万元,对郑飞给予警告

  鄂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1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对机构罚款10万元。对肖文化、郑璇警告并罚款共计2万元。

  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豫金罚决字〔2025〕157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部分贷款用途偏离职能定位;资本金审查未尽职罚款100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58号彭成虎(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阳市分行创新与投资业务部负责人)部分贷款用途偏离职能定位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59号谷宏伟(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基础设施(客户)处处长)部分贷款用途偏离职能定位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60号袁启涛(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陵县支行行长)资本金审查未尽职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61号郝奎(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陵县支行行长)资本金审查未尽职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68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发放无实际用途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违规放宽对借款人偿债能力和首付款真实性的审查要求;数据管理不审慎罚款90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69号董颢丹(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消费信贷部总经理)违规放宽对借款人偿债能力和首付款真实性的审查要求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70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直属支行贷前调查不尽职,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发现流动资金贷款回流关联方;信贷资金监控不到位,未发现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收取中间业务费用罚款110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71号宋源(时任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直属支行副行长)贷前调查不尽职,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72号潘亚军(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直属支行客户经理)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发现流动资金贷款回流关联方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73号李笑(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直属支行零售金融部副总经理)信贷资金监控不到位,未发现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74号郭胜凯(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直属支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违规收取中间业务费用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75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固定资产贷款被挪用;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发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信贷资金监控不到位,未发现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信用证及福费廷业务;违规收取中间业务费用罚款160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76号郭学庆(时任邮储银行郑州市分行副行长)固定资产贷款被挪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信用证及福费廷业务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77号温怡博(时任邮储银行郑州市分行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发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78号景李真(时任邮储银行郑州市分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信贷资金监控不到位,未发现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79号郭菁玲(时任邮储银行郑州市分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违规收取中间业务费用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80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违反监管规定放松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真实性审查要求;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个人贷款;数据质量管理不审慎罚款150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81号谭波(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消费金融部总经理)违反监管规定放松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真实性审查要求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82号朱明杰(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客户经理)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个人贷款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83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支行员工违规开展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对资料审核不严罚款70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84号王梦雨(时任中国银行郑州三全路支行对公业务副行长)员工违规开展业务警告,罚款5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85号郭加(时任中行郑州瀚宇天悦支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客户经理)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86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员工违规开展业务罚款30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87号任益均(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营业部柜员)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88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分行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供应链融资业务办理不审慎罚款120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89号王小军(时任中国银行郑州自贸区分行行长)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警告并处罚金5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90号王振峰(时任中国银行郑州自贸区分行副行长)供应链融资业务办理不审慎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91号王志钰(时任中国银行郑州东明路支行助理客户经理)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9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个人贷款罚款65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93号王磊(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主任)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94号司晓珂(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下属新密支行消费金融客户经理)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个人贷款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95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罚款20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96号徐东云(时任中国银行郑州商品交易所支行对公业务客户经理)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97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个人贷款罚款30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98号肖建国(时任中国银行郑州文化支行营业部副主任)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199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支行贷后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贷前调查不尽职,对资料审核不严罚款95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200号任立谦(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支行行长)贷后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201号王峰(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支行普惠金融部主任)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202号麻森(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支行消贷客户经理)贷前调查不尽职,对资料审核不严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203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贷前调查不尽职,对资料审核不严罚款30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204号陈安恒(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客户经理)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205号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尽职调查和后期管理不到位罚款40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206号王玲(信达资产河南分公司业务二处处长)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207号朱云松(信达资产河南分公司业务六处处长)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208号郑肖雷(信达资产河南分公司业务三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警告
豫金罚决字〔2025〕209号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罚款30万元

  上饶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1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信息安全管理不足对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颜恺给予警告
2江西婺源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贷款管理不到位对江西婺源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查念鹏给予警告
3德兴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违规发放贷款对德兴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张弛给予警告

  吴中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吴金罚决字〔2025〕4号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罚款10.6万元
郭亮(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支公司经理)警告并罚款3.4万元

  海东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东金罚决字〔2025〕13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警告和通报批评,并处罚款1万元
韩涛(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循化支公司社会医疗保险服务部团队长)禁止进入保险业15年
张凌珺(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支公司社保理赔分部团队长)禁止进入保险业15年
汪鑫(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支公司辅助人员)禁止进入保险业15年
闵晓荣(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总经理)警告并罚款1万元
白志翔(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副总经理)警告并罚款1万元
杜大庆(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警告并罚款1万元
王先刚(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警告并罚款1万元
马继宗(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健康保险事业部经理)警告并罚款1万元
东金罚决字〔2025〕14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分行信贷管理不到位,现金管理服务质价不符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7万元
吴镇(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分行副行长)警告并罚款5.5万元

  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当事人名称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内容
1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考核指标不合规;未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等。对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罚款170万元;对徐才文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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