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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新合支行开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9-28

  通化银监分局关于核准齐晓蕾任职资格的批复 通金复〔2025〕45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新合支行开业的请示》(农银通发〔2025〕11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新合支行开业。

  营业场所为: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合镇新立街河北委1组0970号-0971号。

  二、核准业务范围为: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基金业务;贵金属业务;办理同业存放款项业务;办理对公、对私理财;办理经营管理顾问业务;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由上级行授权开办的其他金融业务。

  三、核准刘利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新合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四、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新合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领取许可证并办理开业前的相关手续。

  开业后及时向通化金融监管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新合支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如未能按期开业,你行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特此批复。

  通化金融监管分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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