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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8-18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1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3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市委第七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远春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社有企业、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张友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并在第一时间通过党内文件的形式将巡察反馈意见转发至直属企业,认真组织传达学习。

  党组书记张远春严格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7次主持召开党组会,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针对4个方面15项49个问题,逐条逐项进行研究讨论,明确指导思想、整改步骤、组织领导、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着眼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坚持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调度,逐一听取相关责任人的汇报,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各责任单位、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

  截止2025年7月,市委第七巡察组向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反馈的4个方面15个问题,经细化为4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2个、阶段性完成整改7个,共计清退资金8.59万元,通过整改修订完善制度4项,追责问责1人,提醒谈话7人。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4件,已办结4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2020年9月至11月,六届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反馈3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问题34个,整改完成率94.5%。部分整改完成问题2个

  1、关于“推动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还没有完全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市社社属企业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选派业务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职工组成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分类处置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二是启动改革。推进遗留问题处置,市社召开党组会议,明确开展社有企业改革前期工作,针对各企业的摸底清查情况,逐步推进社属企业改革,制定了市日杂公司改革方案,并提请党组会议研究。三是依法维权。全面完成怀化供销储运公司、日杂公司银行债务债权收购,通过法律程序对日杂公司商业房产进行确权,追回了泰平盛世社有房产。四是推进资产变现。指导市国贸大厦管理人召开职工大会表决通过破产清算职工安置方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楼上住户,推动房屋房产腾空工作,为下步资产处置变现创造条件。五是有效化解职工无法退休信访问题。积极向省供销社汇报并协调省人社厅和省税务局,争取有关政策,相关职工已按程序办理了正常退休手续。

  2、关于“没有有效盘活社有资产”的问题,整改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怀化供销集团,将资产管理公司及社属企业资产进行归集管理。二是建章立制。2023年6月,市社出台《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和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盘点理清社有资产产权关系。三是推进化解市日杂公司棚改项目遗留问题。依法履行仲裁程序,市仲裁委于2025年3月下达裁决书,判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市日杂公司交付相关房产,市日杂公司已于2025年4月份向怀化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是加强监督。通过对直属企业开展年度内部审计、财务检查等方式,帮助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完善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对社有企业开展内部检查和监督审计,防止社有资产流失。五是市社向城投公司对接发函,加快推进泰平盛世资产确权登记事宜,市城投公司已于2025年5月30日作了书面回复。六是盘活资产。对泰平盛世一楼资产进行清理腾空,通过新组建的怀化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积极开展供应商洽谈遴选与招商工作。

  3、上一轮巡察整改部分问题整改态度不端正,“党内工作不严肃”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20日,市社机关党委对上一轮巡察整改材料相关经办人和负责人开展集中谈话提醒,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针对“推动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有差距”和“没有有效盘活社有资产”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持续整改措施。三是针对“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党建工作责任。

  (二)党的政策理论学习有差距

  4、常态化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社于2025年3月20日组织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再次集中学习了“第一议题”制度并对“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会议记录注意事项等方面重新作出要求;4月2日,市社党组学习《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的提示》;加大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和党内其他重要会议第一议题的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市供销社召开的党组会均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并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对会议记录进行了审核把关。

  5、规范化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同时,通过研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工作要求。二是规范对党组班子开展学习讨论具体内容的记录,不能仅以“会上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总结带过。三是机关党委于3月20日对党组会议记录人员开展集中谈话提醒,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6、理论中心组学习有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4月3日,市社党组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二是按市委相关要求,科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必学内容全部纳入,认真组织学习研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课题积极讨论发言。三是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每次中心组学习均安排2名领导作中心发言,其他参会同志分别作讨论发言。

  (三)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不够到位

  7、指导县市区供销社组织建设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社下发了《2025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明确了供销合作社“千县千社”基层社、“五有三好五统一”基层社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基层社的设置,按照任务目标,逐步推进基层社的建设任务。二是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供销社完善193个乡镇基层社人员配备,将各基层社的基本情况、人员配备、联系方式等统一台账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巧供网”大数据系统。三是指导县级惠农服务公司适情开展为农服务工作,分别与当地保险金融服务、物流、农资农机等企业签订协议并开展相关业务,逐步为基层社赋权赋能,拓宽经营范围,不断发挥基层社为农服务的职责职能。

  8、改革目标任务没有全面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社党组明确专人负责,协调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积极推进市级服务平台(中国供销·怀化三农产业园)建设,市领导多次带领市社到中国供销·怀化三农产业园项目部调研,并向中国供销集团积极汇报对接项目事宜。同时,市社积极对接发改委了解国家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冷链物流发展专项资金等申报程序,协助争取相关项目资金。二是2025年4月,市社下发《2025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进一步推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重点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积极对接农商银行、工商银行、太平洋保险、新三湘农资等企业,指导县级供销社分别与当地金融、保险、快递、农资农机等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基层社争取生产、信用方面的政策支持,不断壮大基层社的服务职能。四是2025年6月,组织沅陵官庄供销合作社申报2025年全国总社合作发展基金项目资金(免息借款类项目),申请项目计划将闲置旧危房改造成一栋集购物休闲、教学培训、电商惠农和商住一体的供销社综合服务大楼。

  (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进度不快

  9、国贸大厦改制问题进度较缓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以来,市社3次到市农林集团对接怀化国贸大厦资产处置事宜,市社分管领导8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市农林集团有关负责人沟通协调资产评估收购价格。9月24日,市社到市农林集团与主要负责人初步确定资产评估收购事项。二是市社到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协商职工社保、医保缴纳事宜;与市产投集团对接减免借款利息事项;与国贸大厦管理人到市税务局协商税费减免事宜;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减免怀化国贸大厦破产案件受理费。三是市社召开4次专班会议研究国贸大厦资产处置工作,指导国贸大厦管理人测算职工安置社保、医保等费用,并拟定职工安置方案和怀化国贸大厦集资户补偿方案,2024年12月,国贸大厦召开职工大会表决通过破产清算职工安置方案。四是2024年10月,国贸大厦管理人将国贸大厦资产进行挂网拍卖,因无人竞价导致流拍。市社同市农林集团再次沟通国贸大厦资产竞卖事宜,市农林集团要求必须腾空房产后才能开拍。五是2025年2月,国贸大厦管理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楼上住户,推动房屋房产腾空工作,为下步资产处置变现创造条件。

  10、市日杂公司棚改项目举步维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日杂公司于2022年12月向怀化市仲裁委申请仲裁,2025年3月,市仲裁委判定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过渡费。二是2025年4月,市社指导市日杂公司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开发商欠付的过渡费,保障市日杂公司合法权益。三是多次与鹤城区人民法院沟通,申请将市日杂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过渡费债权转让给市供销社抵扣市供销社与房地产开发的合同经济纠纷,鹤城区法院同意按程序办理。四是市日杂公司于2025年4月正式向怀化市仲裁委就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市日杂公司过渡费事宜提请仲裁,2025年7月,市仲裁委判定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过渡费及相应利息。

  11、“锦江国际广场”项目停滞多年。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7日,市社责令怀化市棉花收储有限公司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送告知函,督促锦江国际广场项目的开发。二是2025年3月31日,市社组织召开市棉花收储公司锦江国际项目遗留问题协调处置会,棉花收储公司经营班子与房地产公司参会,初步达成共识:房地产开发公司表示以对土地进行了审批,对项目开发已进行了设计,正在报住建规划审批并出示了相关资料,表示力争在2025年底进行开工建设,棉麻公司经营班子应做好动工前期准备,包括协调职工家属区进出通道以及职工合理利益的保障。对棉花收储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原合同的一些异议,两方在开工前,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三是下一步打算。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函和法律意见书,在年底没有动工建设的话,将由棉麻公司依法依规履行司法程序,防止社有企业集体资产流失。

  12、社有资产界定不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远春同志高度重视,多次调度并成立工作专班办理有关巡察整改和信访事项,多次积极与职工沟通见面,亲自接待公司职工,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全力解决有关问题。二是争取有关政策。2025年1月,市供销社向省供销社汇报协调省人社厅和省税务局,为改制企业职工争取了有关政策,相关退休职工已按程序办理了正常退休手续。三是厘清产权关系。经调查核实,根据2001年11月21日《怀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怀化市果品公司改制实施方案的批复》(怀经贸发〔2001〕27号)果品公司改制方案资产处置第二条明确中转库内冷库、冷库食堂、柑桔货棚、烤房等资产评估价值,其形成是由国家贷款、市社理事会等专项资金形成,用于职工调整劳动关系安置补偿,量化到职工个人,剩余资产由市社理事会处置。经调查核实,量化到参与改制人员的资产价值占资产总评估价值的34.6%,中转库内冷库、冷库食堂、柑桔货棚、烤房等资产的产权只有部分量化到41名改制职工,剩余资产产权属于市社理事会。在实际操作中,为了解决果品公司职工缴纳社保医保困难问题,所属资产租赁收益全部由果品公司(果蔬冷藏公司)置换身份41名职工在使用,市供销社没有收取相应租金收益金。四是给予社保医保资金支持。2014年以来,市供销社积极争取资金,用于缴纳果品公司改制后所欠缴的社保医保等遗留问题。五是开展清产核资。2023年,按照市社党组的安排,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果品公司(果蔬冷藏公司)开展了清产核资,第三方机构出具了《怀化市果品食杂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和《怀化市果品食杂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对相关的资产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已经党组同意。六是加强泰平盛世资产的对接。2024年来,市供销社多次向市城投公司去函,请市城投公司及开发商加强泰平盛世A栋等开发遗留问题的处理力度,尽早移交市供销社及果品公司泰平盛世资产,市城投公司已于2025年5月30日作了书面回复。六是加强内部管理。及时督促果品公司召开了内部会议,果品公司选派了4名职工代表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重大事项协商沟通,让职工知晓,做到财务公开透明。

  (五)为农服务能力还有待提升

  13、指导推进社属企业为农服务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社重新调整社有企业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持续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工作。二是自2023年以来,市社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社有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三是成立了怀化供销集团,完成红背篓公司注资,提升了社有企业为农服务能力。

  14、县乡村供销社服务“三农”的“最后一公里”还没有完全打通。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4月,市社下发《2025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明确了基层社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社的设置。二是由于基层社的选址、建设均优先选择以农资经营为主体的业务点设立,开展的业务普遍较为单一,为农服务的内容不够全面,为补足短板,市社分别与工商银行、农商行、太平洋保险公司多次协商,并达成共识,在努力建设好基层社的基础上,为充分拓宽基层社服务渠道,提高基层社的服务能力,让群众能够享受更加便捷的金融和保险服务,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各县市区的双方单位分管领导共同参与会议,根据各县市区情况推广金融、保险服务业务。目前,各县市区供销社正在积极完善基层社建设内容和标准,结合辖区为农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开展赋权赋能工作,不断完善补充服务内容。也通过与工商银行、长沙银行、太平洋保险公司、新三湘农资公司、优供优销等企业合作,已完成37家基层社赋权赋能试点工作,能够便捷的为周边群众解决金融信贷、生活缴费、保险服务、农资配送等问题。

  (六)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15、意识形态“七个纳入”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召开党组会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规定》,进一步提升了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意识和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二是按照“七个纳入”要求,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并由市社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个人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1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党组会再次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怀办发〔2021〕1号),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二是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体现在2024年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工作总结中,并明确专人按照要求向市委上报意识形态专题报告。

  17、社属企业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关于突发重大舆情的应急处置预案》。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市社社有企业舆情处置引导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力度,及时防范化解负面舆情。

  (七)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

  18、领导干部廉政意识不够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已责成相关责任人及时归还其借款、公款部分,相关人员已受到纪律处分。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引以为戒、以案促改。三是常态化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教育机关及社有企业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及国家法律法规,不触碰廉政底线。

  19、任前廉政谈话落实不到位,廉政谈话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重新学习《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党员谈心谈话工作制度》。二是2024年12月20日,市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远春对市社直属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中廉政谈话;2025年2月11日,对市社班子成员开展个别廉政谈话。三是干部提任前,严格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

  20、干部教育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二是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科室的监督,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

  21、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10日,市社分管办公室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在市社会议室重新学习《湖南省“互联网+监督”系统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手册(公务接待)》,进一步规范接待用餐的系统录入。二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落实“先审批后接待”流程,实行公务接待“一事一结”,并要求于公务接待结束后5天内录入系统。三是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八)对社属企业监管不到位

  22、社属企业发放奖金、补发工资没有依据,没有审批,监管缺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社于2月28日对涉及违规发放奖金的社属企业进行约谈,责令相关企业限期完成整改。二是已将违规发放的相关资金追缴到位。三是完善工资福利发放的审批和监管,规范社属企业福利待遇发放,凡涉及到企业福利奖金发放事项,必须报市社党组研究审批,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发放。四是有关责任人已收到纪律处分和批评教育。

  23、对社属企业违规计提生活费监管欠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社召开党组会,明确专人开展复查工作。二是对社属企业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根据市社监事会以及监督审计科提出的整改建议,企业于2023年10月对违规计提2002年-2023年的职工生活费进行了冲销。

  24、对化肥淡季储备承储企业监管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2024年化肥淡季储备工作通过市采购办备案,经过政府采购确定化肥淡季承储企业。二是督促承储企业严格按照《化肥淡季储备工作方案》健全化肥财务账表和管理制度,同时采购化肥必须要公对公转账结算。三是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化肥淡季储备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四是通过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按照《化肥淡季储备承储合同》审计完成情况,按照管理办法进行拨付补贴资金。

  25、对社属企业财务资料遗失问题不重视。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调查组,对2001-2010年期间生资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进行逐一谈话,核查财务资料遗失原因。二是指导生资公司对财务资料遗失履行相关法定处理程序。

  26、企业集资利息偏高,变相蚕食社有资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生资公司已偿还部分职工借款,2025年将利息降至年息5%,并逐年降低利息,公司计划在3年内逐步还清剩余借款。

  27、企业集资利息偏高,变相蚕食社有资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指导储运公司制定科学降息还款计划:已从2024年9月1日后将资款利率下调至4%,2029年全部还清集资款本金和利息。

  (九)全资公司及参股企业经营管理不到位

  28、制度不健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资产公司和红背篓公司“三会一层”的建设,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调整和补充工作人员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的监管,自觉接受市社的监管,完善《资产公司财务及费用支出管理制度》《资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资产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资产公司社有资产管理制度》。

  29、经营状况不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怀化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怀化红背篓供销惠农服务公司联合组织开展多次消费帮扶活动,其中开展线上活动达50余次,拓宽了企业经营渠道,改善了经营状况,稳定了收入来源。

  30、缺少专门运营团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组建了运营专班,后续根据业务开展再扩大聘请专门工作团队,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和范围。二是加强汇报衔接。

  31、企业注销变更未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月21日,向合作社送达《关于加快办理章程中成员信息变更的函》,同时,积极与各成员协商将出资份额转出事宜。二是3月12日,再次向合作社送达《关于加快办理工商信息变更的督办函》,暂未找到愿意接收出资份额的第三方。三是要求合作社法人继续做相关人员工作,加紧找到合适人员接收新合作公司出资份额。

  (十)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32、采购不上政府采购平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办人于2月20日就当时的情况做出了说明,因时间紧,报价悬殊太大而选择线下采购。二是机关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要求以后遇到类似情况也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三是市社制定了《市供销社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对采购程序和采购审批进行了规范。

  33、报账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财务科已于2023年3月10日对该笔款项进行了往来款处理,分别做财务会计记账凭证11号,预算会计记账凭证11号。二是于2024年1月18日-19日,举办了系统财务和审计工作培训班,要求相关人员加强会计法、会计制度等业务知识的学习,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34、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挤占专项经费相关问题,开展全面整改,并向市财政提交整改报告。二是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办法》,加强对预算资金支出的管理。三是加强预算监督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做到专款专用。四是对财务科长进行了调岗,并对相关报账人开展了谈话提醒。

  (十一)党组议事不规范

  35、久拖不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23日,市社召开第十九次党组会研究相关事项并进行安排部署。下一步将举一反三,对党组议事事项进行梳理,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36、议而不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市果品公司接到督办函后立即安排专人配合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第三方审计机构于2023年11月20日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后,市社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度第19次党组会,再次研究清产核资审计报告并决议由各社属企业依据审计建议和会计制度,对历年形成的呆账进行核销。

  37、党组议事不规范,违规表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组议事相关规定,党组成员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非党组成员不作表决。二是市社于3月20日组织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对党组会议记录注意事项方面再次作出要求,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党组会议记录人员在作会议记录时记录非党组成员的建议、讨论发言内容,但非党组成员不表决。

  (十二)党建工作有差距

  38、机关党建力量配备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市社机关党委进行换届,选举配备了2名机关党委副书记,加强党建工作力量。二是继续加强向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的汇报对接。争取解决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数问题。

  39、社属企业党建工作有弱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按要求进行支部换届,将根据社属企业实际选派企业人员担任支部书记。二是3月10日组织党员干部、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教育。

  40、“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于3月20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2024年12月25日,市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远春到党支部上党课。

  (十三)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

  41、支部选举程序不规范、记录混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会议记录人数进行核对更正。二是机关党委于3月20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组织学习支部换届流程等党建工作规范,要求各党支部规范支部选举大会程序,做到人数合规,记录清晰无误,进一步提升了各党支部党务工作水平。

  42、组织生活会没有逐一进行自评和互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6日,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再次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程序,再次明确党员干部对开展组织生活会的相关程序步骤。二是2025年3月20日,市社机关党委开展党务工作培训,组织学习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程序。

  43、党支部班子查找问题不精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10日,机关支部召开支委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研究反思,再次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防止出现类似问题。二是2025年3月20日,机关党委书记张友鹏对机关支部班子开展集中谈话提醒。

  44、组织生活会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核实参会群众人员,完善相关记录;二是2025年1月10日,机关支部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45、没有按规定进行双述双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集中对“双述双评”实施流程再次进行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年度双述双评工作。二是2025年3月20日,机关党委组织开展2024年度各党支部双述双评工作。

  (十四)党费收缴不合规

  46、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党费收缴记录,补齐应缴款项至市供销社机关党委专户;二是按照党费缴纳的标准,严格核算应缴党费金额;三是对当时党费收缴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防范再次出现误差。

  47、党费收缴基数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储运总公司按规定重新计算党费收缴基数,并加强教育。二是市供销社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十五)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

  48、兼职未审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人事科按程序以党组文件形式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备案市管干部兼职情况。二是要求各市管干部在每年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中如实报告兼职情况。三是严格按照中发〔2015〕11号文件要求,做到兼职不取酬。

  49、人事档案重要材料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补齐所缺失的干部档案材料。二是指导各支部按要保管好党员材料。三是由人事科对科级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一次全面审核、整理,对未入档的散材料及时归档。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集中整改,市供销合作联合社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巩固整改成果;对还需长期坚持的紧追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查找问题根源,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堵塞漏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标本兼治。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真正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纪律严明的供销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2233056;电子邮件:huaihuacoop@163.com。

  中共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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